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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犯罪辩护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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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辩词
  • 一起多次鉴定结论不一的故意伤害案辩护词

    合议庭:
    山东求是和信律师事务所接受故意伤害一案上诉人毛某亲属委托,指派我担任其二审辩护人,依法履行辩护职责。通过详细查阅本案一审案卷材料,会见上诉人,辩护人对本案事实有了比较全面的了解。在详细了解本案事实和证据的基础上,围绕被害人田某的伤情鉴定结论的可采性问题这一本案争议焦点,辩护人较深入地研究了案卷中所附被害人诊疗病历材料,以及先后由不同鉴定机构出具的结论不同的多次鉴定材料。辩护人认为,本案一审法院采纳公诉机关委托潍坊医学院附属医院法医鉴定中心(以下简称“潍医附院鉴定中心”)出具的法医鉴定结论认定被害人田某的伤情构成轻伤,从而判决上诉人毛某犯故意伤害罪是错误的。

    25 2017-1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