窦荣刚律师简介

咨询委托热线:13863659379

关于山东求是和信律师事务所
  
        专业承接办理潍坊市、山东省和全国各地刑事辩护案件 
首页 本站律师 业务范围 收费标准 成功案例 精彩辩辞 执业动态 律师提示 专题研究 刑辩之窗 律师评论 感悟随笔 联系方式 给我留言

    直到我已经五十岁了,我才开始理解到每一个伟大案例中的伟大判决都可能是用某个辩护律师的心血写成。

   ——亚瑟·T·汪德贝尔特

法治进行时
赖昌星一审被判无期徒刑 没收全部财产
汪洋:须破除人民幸福是党和政府恩赐的错误认...
美国官员:陈光诚已被一所美国大学授予奖学金
美国务卿就陈光诚事件发声明 外交部敦促其道...
陈光诚停留6天后离开美驻华使馆
体坛周报独家公布谢亚龙律师申诉信 曝刑讯逼...
更多

  律师个人成功辩护案例数量居全国同类网站前茅

       捍卫人权 推进法治 全力以赴 孜孜以求

    律师简介:窦荣刚,山东省知名专业刑事辩护律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中国公益律师。人民网、全国律协“2010年度最佳辩护词”评选优秀奖、山东律师论坛论文评比一等奖、山东省首届律师公诉人辩论对抗赛团体一等奖获得者,“潍坊市优秀律师”。专业从事刑事辩护律师业务十二年,有十余起无罪辩护成功案例。

 

更多
法治时评
谢亚龙怀疑被领导牺牲 为何只查到我们这一级?
钱理群:高校培养利己者 他们掌权比贪官危害更...
梁江涛:需立即回应谢亚龙的“刑讯逼供论”
白岩松:谢亚龙翻供不是坏事 这是新司法理念的...
王占阳:政治改革为何比社会建设更迫切
人民日报评论员文章:自觉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良...
更多简介
窦律师执业动态

2012年5月11日,窦荣刚律师参加了由山东省律协主办在青岛举行的刑事诉讼法专题培训班,陈卫东、樊崇义教授就刑诉法修改后在刑事辩护中应当注意的问题进行了专题讲座。
2012年4月17日,窦荣刚律师提供法律援助辩护的吉林省人士邱某某故意杀人一案,一审判决采纳了辩护人提出的部分辩护意见,判决邱某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缓。
近日,全国律师协会刑事委员会决定编辑出版“2010年度最佳辩护词”评选中获奖的辩护词案例,窦荣刚律师荣获本次评选优秀奖的辩护词入选。该书初步定名为《法庭亮剑——大律师获奖辩护词暨经典刑案评析》,由法制出版社出版,国内各大新华书店发行,各大图书网站热销,国家图书馆和各大高校图书馆馆藏。
2012年4月,窦荣刚律师接受国内著名刑事辩护网站《为你辩护网》邀请,加盟为该网站山东刑事律师团队分站的首席律师。目前以窦荣刚律师为首席律师的山东刑事律师分站的律师团队正在组建当中,分站预计将于5月份上线。
2012年4月18日,窦荣刚律师辩护的昌乐县某村村主任、企业主刘某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等六罪名案重审一案在昌乐县法院开庭,窦荣刚律师在原审为刘某减去三个罪名的基础上,针对指控的另外两个罪名以及第三个罪名涉及的没收巨额财产问题进行了有力的辩护。
2012年4月9—10日,窦荣刚律师应邀赴泰山参加中国青年法治论坛(泰山)沙龙暨陈光武律师60岁生日庆典活动。法学界前辈贺卫方、何兵及律师界陈光武、李庄、韩冰及北海律师团、贵阳律师团、常熟律师团的部分成员及来自全国各地的刑辩律师代表参会。
2012年3月22日,昌乐县五图镇某村村主任、企业主刘某的亲属继续委托窦荣刚律师担任刘某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和非法倒卖土地罪一案发回重审的辩护人。
2012年3月13日,寿光市某街办干部刘某涉嫌敲诈勒索罪一案在寿光市法院开庭审理,窦荣刚律师依照事实和法律为刘某做了无罪辩护。
2012年3月5日,窦荣刚律师接受潍坊市一起涉嫌生产、销售“地沟油”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亲属委托,在本案侦查、审查起诉和法院审理阶段为其全程辩护。
2012年3月4日,窦荣刚律师接受寿光市一起敲诈勒索案件被告人的委托,在法院一审阶段为其辩护。
2012年3月2日,窦荣刚律师接受福建省连江县兰某亲属的委托,担任发生在山东诸城其经营的网吧内的一起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件的嫌疑人兰某的辩护人。
2012年1月,窦荣刚律师辩护的昌乐县刘某妨害公务、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非法占用农用地一案,委托人不服一审判决上诉后,经二审法院审理,经我们辩护,二审法院认定原审部分事实认定不清,裁定撤销一审法院判决,发回重审。
2012年2月,窦荣刚律师接受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潍坊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为发生在山东省寿光市的一起故意杀人案件的被告人邱俊喜提供法律援助,作为邱俊喜的指定辩护人,窦律师为他提供了充分的辩护。
窦荣刚律师将在2012年进一步增加在潍坊市和全国范围内法律援助案件受理数量。
2012年2月,窦荣刚律师及其同事接受委托为某房地产公司总经理涉嫌虚报注册资金一案辩护。目前本案正在侦查阶段,接受委托后,作为嫌疑人的律师我们到看守所会见了嫌疑人,与其就有关案情做了沟通。
人民网北京12月31日电 人民网法治频道与全国律协宣传联络委员会共同举办的“2010年度最佳辩护词(节选)” 评选活动今日揭晓结果,窦荣刚律师参选的辩护词获得优秀奖。
2012年1月6日—10日,窦荣刚律师应邀赴京参加中国法学会主办的第五届中国刑事辩护论坛暨2012刑事辩护高峰会。
2011年12月20日,窦荣刚律师参与辩护的某县国土局干部马某被控受贿一案一审宣判,马某被认定受贿93000余元,判处有期徒刑5年。
2011年12月14日,窦荣刚律师辩护的江苏省泰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的秦某非法储存爆炸物罪案由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判决,判决书采纳了窦律师提出的关于量刑方面的辩护意见,维持了原审法院对秦某的量刑,驳回抗诉机关的抗诉。
12月上中旬,窦荣刚律师为昌乐县某村主任、企业主刘某被控六罪名案(一审判决三罪名成立)二审继续进行准备工作。
2011年12月5日,窦荣刚律师在江苏省泰州市人民法院结束了秦某非法储存爆炸物罪一案抗诉重审的庭审后,连夜赶回潍坊。
在结束江苏泰州行程后,窦荣刚律师将转道南京,在南京居留一天半,然后赶赴山东枣庄,参加11月22日上午在滕州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张某等被控组织、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的辩护,本次庭审预计进行3-4天,窦荣刚预计于11月25日返回。
2011年11月17日至11月20日,窦荣刚律师将赴江苏省泰州市就秦某非法储存爆炸物罪一案案情做进一步调查了解,包括到泰州中院阅卷,到看守所会见被告人和进行初步的调查取证。据悉,本案将于12月上旬开庭审理。
2011年11月13日,窦荣刚律师接受江苏省姜堰市一起非法储存爆炸物罪案件被告人秦某亲属委托赴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为秦某辩护。秦某因非法储存爆炸物罪于半年前被姜堰市人民法院判处三年半徒刑,在服刑期间,检察院以量刑过轻为由抗诉,要求重判。窦律师经研究案情,决定为其做无罪辩护。
2011年11月5日,窦律师辩护的昌乐县某村村主任、企业主刘某某涉嫌职务侵占罪等六项罪名案,经昌乐法院审理并作出一审判决,判决采纳了辩护人大部分无罪辩护意见,判决指控六项罪名、七项事实中的三项罪名、四项事实不构成犯罪,最终认定非法占用农用地等三项罪名成立,处有期徒刑5年。对于部分有罪判决,将上诉。
2011年11月7日,窦荣刚律师将赴山东枣庄参加张某等被控组织、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一案的开庭审理。
窦荣刚律师辩护的一起江苏人在山东被控非法经营烟草犯罪案,检察机关采纳了辩护人的无罪辩护意见,近日已退回公安机关做进一步处理。
2011年10月8日,窦荣刚律师辩护的潍坊市近五年来法院审理的首起危害国家安全刑事案件一审判决,潍坊中院采纳了辩护人提出的量刑辩护意见,被告人张某犯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被从轻判处有期徒刑6年。
2011年9月15日,窦荣刚律师接受江苏无锡在山东某市经商的吴某委托,为其在山东某市涉嫌非法经营烟草犯罪一案辩护。经调查了解案情后,窦律师向审查起诉机关当面反映了无罪辩护意见。本案尚在审查中。
窦荣刚律师对刑事诉讼法修正草案修改提出24条建议。
7月26日,窦荣刚律师接受昌乐县一起已做过五次轻伤鉴定的故意伤害罪案件上诉人委托为其二审辩护。
2011年8月8日,窦荣刚律师担任辩护人的张某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案将在潍坊中院开庭。
2011年8月9日,窦荣刚律师担任辩护人的马某受贿案将在临朐县法院开庭。
2011年7月23-26日,窦荣刚律师应江苏省南通市一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刑事案件被害方请求,在赴南通市为受害方提供义务法律援助的同时,尽力化解了矛盾。
窦荣刚律师再次就北海律师案局势发表评论文章《北海:黎明前的黑暗》。
7月18日,窦荣刚律师接受委托担任临朐县某局干部马某被控受贿一案的辩护人。
窦荣刚律师辩护的江苏盐城肖某被控职务侵占罪一案获缓刑。
窦荣刚律师辩护城管执法队员故意伤害罪被免予刑罚。
窦律师就北海律师案发表评论文章在法律界产生较大反响。
2011年6月10日,窦荣刚接受青州某公司委托赴桓台县为其涉嫌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罪一案辩护。
“求是和信律师大厦”奠基仪式举行。
窦荣刚律师结束“中国公益律师培训”返回潍坊。
2011.5.24—5.29北京“中国公益律师培训”全景记录(下)
2011.5.24—5.29北京“中国公益律师培训”全景记录(中)
2011.5.24—5.29北京“中国公益律师培训”全景记录(上)
2011年“中国公益律师培训”专题(更新中)
窦荣刚律师将赴北京“中国公益律师培训”。
2011年4月30日,窦荣刚律师接受山东省枣庄市公安机关查办的一起涉案罪名、嫌疑人众多,且被指具有黑社会性质的重大窝案的某犯罪嫌疑人亲属委托担任其辩护人,赴枣庄市为其在审查起诉和法院审理阶段提供辩护。
2011年4月12日,窦荣刚律师接受委托担任潍坊市一起非法为境外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案件的辩护人。
2011年3月29日,窦荣刚及同事接受因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被青岛市市北区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福建省公民李某某亲属委托,赴青岛市看守所会见李某某,为其提供法律帮助和辩护。
2011年3月22日,窦荣刚及同事辩护的寿光市某公司前负责人、江苏盐城人士肖某被指控犯职务侵占罪一案,在寿光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窦荣刚律师及同事根据本案相关事实和证据,依法为肖某做了无罪辩护。本案将在合议庭合议后择期宣判。
因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方面表现突出,2011年3月,窦荣刚律师被潍坊市司法局、潍坊市律师协会授予2010年度“潍坊市优秀律师”荣誉称号。
2011年2月28日,窦荣刚律师接受滨海开发区郝某某亲属委托赴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法院辩护的郝某某涉嫌非法经营罪一案,经合议庭合议,法院全部采纳了窦律师发表的量刑辩护意见,对郝某某判处缓刑。此刻,郝某某已经从扬州市看守所获释,正同其妻子一起乘车返回潍坊。
2011年1月28日,窦荣刚律师接受委托辩护的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学生鲁某某犯抢劫罪因不服一审量刑上诉一案上诉成功,二审法院全部采纳了窦律师的辩护意见,将被上诉人刑期从有期徒刑11年减为10年。
2011年2月15日,窦荣刚律师辩护的郝某某涉嫌非法经营烟草犯罪一案在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庭审过程中,窦荣刚律师根据本案的实际情况,依据最新公布实施的《量刑指导意见》,为委托人郝某某做了量刑方面的情节辩护,建议法院对郝某某判处缓刑。本案合议后将另行宣判。
2011年2月13日,窦荣刚律师将启程赴江苏扬州广陵区法院,为郝某因超越许可经营范围批发烟草被广陵区检察院指控犯非法经营罪一案出庭辩护。计划2月16晚返回。
2011年1月26日,由寿光市人民法院审理,窦荣刚律师及其同事辩护的刘某被指控非法拘禁致人死亡一案一审判决,法院采纳了辩护人提出的大部分辩护意见,对被告人减轻处罚,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四年。
2011年1月25日,窦荣刚律师接受潍坊滨海开发区被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检察院指控非法倒卖烟草犯非法经营罪的刑事被告人郝某亲属委托,担任其辩护人。1月26日,窦荣刚律师将赴江苏扬州,到法院查阅案卷,到扬州市看守所会见被告人。本案将于春节后正月十三开庭。
2010年12月25日,窦荣刚律师及其同事辩护的某区某局局长受贿一案二审终审判决,因部分事实无法认定为犯罪和被告人有立功情节,被公诉机关指控受贿13万余元的被告人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2010年12月15日,窦荣刚律师及同事辩护的刘某等被控非法拘禁致人死亡一案在寿光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庭审中,辩护人根据事实和证据,综合考量本案的客观实际情况,向法庭发表了被告人的行为不属于刑法规定的“非法拘禁致人死亡”这一加重情节,被告人非法拘禁情节较轻的辩护意见。经合议庭审议后,本案将择期宣判。
2010年12月21日,昌乐县五图镇辛旺村村主任刘某某被指控犯职务侵占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等六项罪名一案在昌乐县法院开庭。庭审中,因公诉机关未能按照程序提前向法庭提交证据目录和证人清单,我们作为被告人的辩护人向法庭申请休庭,并要求公诉机关提交上述材料,法庭批准辩护人申请暂时休庭。
2010年12月3日,窦荣刚及同事接受昌乐县一起同时被指控犯职务侵占罪、妨害公务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强迫交易罪六项罪名的某村村委会主任、私营企业主刘某的辩护人。
2010年11月8日,上海市委政法委和上海市司法局主办的上海地区唯一法政类纸质专业媒体《上海法治报》——《律师周刊》“律师讲述”栏目以整版篇幅发表了窦荣刚律师撰写的为天津青年张某在山东寿光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辩护的纪实文章。
2010年9月28日,窦律师及同事辩护的潍坊市某区某局原局长侯某受贿一案一审宣判,一审法院采纳了辩护人关于公诉机关指控的部分受贿数额不成立的辩护意见,对指控的13万余元中的4笔近4万元数额未认定为犯罪数额,被告人被从轻判处有期徒刑6年。另因一审未认定自首,侯某已委托我们代为提起上诉。
2010年11月2日,窦律师接受河北省保定市一起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爆炸物案犯罪嫌疑人亲属的委托为其提供法律咨询。11月2日午后窦律师将赴北京与委托方见面并提供首次咨询,预计3日下午返回。
2010年10月20日,窦律师成功辩护的山东省内第二起组织他人偷越国境案件尘埃落定,淄博市张店区法院以骗取出境证件罪判处委托人张某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窦律师成功辩护使公诉机关将原指控重罪名改为轻罪名,为本案辩护成功奠定了基础。
2010年10月11日,窦荣刚律师赴山东聊城阳谷县,就李某涉嫌非法经营罪一案与当地警方接洽,并在办案人员的陪同下到阳谷看守所会见了犯罪嫌疑人李某,向她了解了案情,并与警方就李某申请取保候审的事宜进行了初步沟通。
2010年9月28日,窦荣刚及同事接受在山东寿光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被警方拘捕的江苏人士肖某亲属委托担任其律师和辩护人,为其提供法律帮助和辩护。
2010年9月28日,《潍坊日报》第五版《读法》栏目以2/3版篇幅刊登了记者刘伟采编的介绍窦荣刚律师承办天津市青年张某寻衅滋事案件辩护过程的文章,题为《改变人生的辩护》。
2010年9月29日,窦荣刚律师接受广东省深圳市涉嫌非法经营罪在山东省聊城市阳谷县被警方拘捕的犯罪嫌疑人李某亲属委托担任其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窦荣刚律师将于近日赴阳谷县与当地警方接洽。
2010年9月2日,窦荣刚律师接受寿光市上口入室杀人案犯罪嫌疑人张某亲属委托担任其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接受委托后,窦荣刚律师二十余次当面或通过电话与委托方亲属沟通案情,三次赶赴寿光市公安局和看守所要求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经过不懈努力,最终顺利见到了张某,向他详细了解了案情。目前,张某已被批准逮捕。
2010年9月7日,窦荣刚律师及同事接受一起因讨债而引起的非法拘禁案(被害人死亡)犯罪嫌疑人刘某亲属委托担任其辩护人。本案现在寿光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间。
2010年9月8日,窦荣刚律师及同事接受涉税金额千万元以上的虚开增值税发票一案犯罪嫌疑人郑某委托担任其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近日,律师到看守所会见了犯罪嫌疑人。本案尚在公安机关侦查过程中。
2010年9月3-5日,由全国律协和中国城郊经济协会主办,潍坊律协、山东求是和信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承办的“统筹城乡发展中的法治和律师事务研讨会”在潍坊召开,本次研讨会将邀请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国家发改委、农业部、民政部、国土部、住建部有关负责同志和专家学者及全国各地律师代表参加。
2010年8月10日,某开发区文教卫生局局长侯某受贿一案在寒亭区法院开庭审理。庭上,窦荣刚律师及同事为侯某做了部分数额不构成受贿和有自首情节应从轻、减轻处罚的辩护。本案将择日宣判。
2010年8月12日,淄博某教育咨询公司经理张某涉嫌骗取出境证件罪一案在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窦荣刚律师继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为张某辩护改变案件定性后,在庭上为张某做了其行为构成自首应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辩护。本案经合议庭合议,将择日宣判。
2010年8月3日,窦荣刚律师和同事接受虚开增值税发票案被告人徐某某委托担任其辩护人。本案将于2010年8月7日在奎文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2010年8月6日,窦荣刚律师接受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件犯罪嫌疑人曹某某亲属委托为其在公安侦查阶段提供法律帮助,并在检察院审查起诉和法院审理阶段担任其辩护人。本案现在昌乐县公安局侦办过程中。
2010年7月13日,窦律师辩护的淄博市一起组织他人偷越国境案经检察机关审查终结向法院提起公诉,起诉书全部采纳了窦律师提出的本案不应当以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定罪的辩护意见,以处罚较轻的骗取出境证件罪对嫌疑人张某提起公诉,至此,本案辩护在关键的定性环节上取得成功。这是窦律师成功辩护的省内第二起此类案件。
2010年7月12日,窦荣刚律师接受涉嫌交通肇事致一人死亡、三人重伤的犯罪嫌疑人扈某某亲属委托担任扈某某的辩护人。本案现在青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过程中。
2010年5月30日,窦荣刚律师接受在受贿一案犯罪嫌疑人潍坊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某局局长侯某某亲属委托担任侯某某的辩护律师,为其案件全程辩护。
2010年4月27日,窦荣刚律师接受在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两人轻伤的安丘公民吴某亲属委托为吴某辩护。经法院审理,采纳了辩护人提出的大部分辩护意见,被告人获得了从轻处罚。
5月29日晚,窦荣刚律师接受潍坊人民广播电台933爱家广播频道邀请做客直播间,与主持人冬晴、于泳一起就律师职业的特点和律师的工作与生活等内容进行了访谈。
2010年1月25日,窦荣刚律师接受涉嫌盗窃同学电脑的在潍坊上大学的莱州青年柳某某亲属委托担任柳某某的辩护人。
2010年2月19日,窦荣刚律师接受涉嫌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一人轻伤的安丘市景芝镇某青年吴某亲属委托担任其辩护人,经辩护,法庭采纳了辩护人提出的大部分辩护意见,被告人获得了从轻处理。
2010年3月10日,窦荣刚律师接受涉嫌故意杀人罪的寒亭区某村妇女主任孙某某亲属委托担任其辩护人,在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时,窦荣刚律师为被告人做了不构成故意杀人罪应构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的轻罪辩护。
2010年3月19日,窦荣刚律师接受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一起涉嫌非法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亲属委托担任张某的辩护人。
2010年1月22日,窦荣刚律师接受在浙江省宁波市犯抢劫罪和绑架罪的湖北省孝感市人宋某某亲属委托,赴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为上诉人宋某某辩护。
2010年4月18日,窦荣刚律师接受涉嫌寻衅滋事致两人轻伤的天津青年张某某亲属委托担任张某某的辩护人,经审查起诉阶段辩护工作,将涉嫌罪名改为较轻的故意伤害罪,审判阶段经出庭辩护并促成双方达成民事赔偿协议,被告人张某某获判缓刑。
窦律师成功辩护案例
刘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等案二审辩护(撤销原判,发...
邱某某故意杀人案的辩护(法律援助,判处死缓)
江苏泰州秦某非法储存爆炸物抗诉重审案的辩护
江苏吴某非法经营烟草罪一案的辩护(撤销案件)
刘某六罪名案的一审辩护(控六罪判三罪,判5年)
淄博张某组织偷越国境案的辩护(重罪改轻罪并缓刑...
《上海法治报》整版刊载窦荣刚辩护案例
庞某某故意伤害案辩护的辩护(免予刑事处罚)
窦律师精彩辩词
刘××妨害公务、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转让土...
刘某某被控敲诈勒索案辩护词
邱某某故意杀人案辩护词
窦荣刚律师荣获人民网与全国律协联合举办的“...
刘某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
江苏泰州秦某非法储存爆炸物抗诉重审案辩护词
马某受贿案第三次开庭补充辩护意见
张某被控组织、参见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六罪...
更多
更多
律师相册

专题研究

量刑辩护大有可为
刑事命案中精神病鉴定问题的理论...
被告人认罪案件可移送全部案卷
盗窃罪疑难问题简析
央行:民间借贷具有制度层面合法...
私自录音能否作为刑事案件证据使...
解析敲诈勒索罪若干疑难问题解析
敲诈勒索罪若干实务疑难问题研究...
合同诈骗罪认定中的疑难问题
刘玉安 :“感情投资”与受贿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刘玉安...
正义网:非法制造的鞭炮能否被评...
受贿案件定性辩护中若干问题的探...
窦律师时事评论
2011年度、2012年春季窦荣刚律师...
《为你辩护网》山东刑事律师团队首席律师...
窦荣刚律师:北海警检“指鹿为马”底气何...
简评北海案“底案”庭审中出现的两个“雷...
就转载文《陈光武:纸里包不住火,假案揭...
今天,我们瞩目北海!
窦荣刚对刑诉法修正草案进一步修改的24...
北海:黎明前的黑暗
北海四律师案——以法治理想抗衡“平庸之...
“唱红”应坚持自愿原则
从中国足球的现状看文化对事业的影响
刑事辩护的价值和伦理
律师的报酬与价值
“哈药现象”、企业社会责任意识缺失及其...
官僚资本主义是社会和谐的天敌
求是和信律师:值得信赖的法律服务品牌
为何一个民族会集体傻掉?
少谈点“主义”,多关注问题
李庄案检察院因何撤诉?
伟大的足球,伟大的世界杯
学习温总理政府工作报告,也谈推进政治体...
司法体制改革,你将何去何从?
谁应当为律师行业的整体堕落负责?
少谈点“主义”,多关注问题
他去了。
更多
窦律师随笔感悟
张面河小题·四季
四月芳菲——潍坊植物园
狂躁的风
人生
中国青年法治论坛泰山沙龙及陈光武律师60寿诞庆典...
窦荣刚律师2012年接办法律援助案件计划安排
优秀刑事辩护律师一年能办多少起案件?
更多
刑辩之窗
陈卫东:中国刑事证据法的新发展
李肖霖:关于中国刑事审判陪审团制改革的若干设想
陈有西:就行贿犯罪追究问题答法制报记者问
法治背景下的秘密侦查
浅析刑事诉讼中律师的调查取证权
发现犯罪与保障人权
窦律师学术研究
抢劫与绑架接续案件如何定性之我见
律师事务所文化导入分析
刑事辩护的价值和伦理
刑事和解不宜行
如何实现律师事务所文化变革?
间接正犯问题初探 
更多
更多
刑事审判指导案例

李满英过失致人死亡案
李小平等人故意伤害案
罗靖故意伤害案
孟铁保等赌博、绑架、敲诈勒索...
潘儒岭故意伤害案
王卫明强奸案
王征宇故意杀人案
吴学友故意伤害案
王志峰、王志生故意杀人、保险...
张世林拐卖妇女案
更多
刑事法规
定稿新旧《刑事诉讼法》修改对比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全文)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当事人达成和解的轻微刑...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依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国家赔偿案件立案工作的规定
律师提示
窦荣刚律师2012年接办法律援助案件计划安排
优秀刑事辩护律师一年能办多少起案件?
为什么律师不能对当事人承诺办案结果?
律师刑事辩护、代理业务收费标准
律师能否在作无罪辩护的同时谈情节方面的辩护意见?
律师通常会拒绝解答的几种咨询
侦查阶段聘请律师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更多
山东刑事辩护律师网版权所有 地址: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胜利东街236号甲4层 邮政编码:261041 电话:(0536)8105626 手机:13863659379 电子邮箱:drglawyer@163.com   鲁ICP备10034691-1号
站点地图 | 友情链接 
您是第位访客
DMOZ目录
人民网
新华网
点睛网
公诉人园地
离婚律师
友情链接
山东省律师协会
山东求是和信律师事务所
陈光武律师网
杨金柱新浪博客
陈有西学术网
中国律师网
中国法院网
潍坊政府网
金牙大状律师网
贺卫方
为你辩护网
fl168个人网站
司法部
广东涉外律师网
企业法律顾问
山东刑事辩护律师网
找法网
窦荣刚律师新浪博客
中顾网
长沙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