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讯】窦荣刚商事刑辩团队成功二审辩护潍坊某房地产公司总经理杨某职务侵占案致发回重审
2019年12月,潍坊某房地产公司总经理杨某(四川省南充人)被潍坊市某县级人民法院一审以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七年。杨某不服原判,提出上诉。杨某亲属委托我团队窦荣刚、李秀坤担任杨某二审辩护人。经深入阅卷、会见、调查取证,全面掌握了案件事实,认为原审判决认定杨某犯职务侵占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并向二审法院提交了两万余字的辩护意见和多份有利证据。本案二审因疫情原因有所延误,但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还是于2020年7月21日对本案作出二审裁定,裁定原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原审判决,发回重审。
2020年8月21日 1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