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窦荣刚|公务员(含退休)被判刑前后的工资保险处理

     


文|窦荣刚律师


随着近年来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的增多,笔者在办理刑事案件解答业务咨询或公众咨询的过程中,就经常被问及这方面的事项,现依据《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组部人社部监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公务员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处罚工资待遇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集中对这个问题做一全面的总结梳理,希望能为大家提供帮助,解除疑惑。


1、在职公务员被判处刑罚后的工资保险待遇处理:


依照2006年6月1日开始实施的行政法规《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规定,在职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一律给予开除处分,而不论判处的刑罚种类及执行方式,即使是判处有期徒刑缓刑或者拘役、管制的,照样要开除出公务员队伍,自判决生效之日起,相应的工资、保险、退休待遇均一律取消。这一规定不仅适用于在职行政机关公务员,对于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也同样适用。


2、在职公务员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处罚的工资待遇处理:


(一)公务员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刑事拘留、逮捕期间,停发工资待遇,按本人原基本工资的75%计发生活费,不计算工作年限。经审查核实,公安机关撤销案件或人民检察院不起诉或人民法院宣告无罪、免予刑事处罚,未被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劳动教养、行政拘留,且未受处分的,恢复工资待遇,减发的工资予以补发,被采取强制措施期间计算工作年限。


(二)公务员被刑事拘留在逃或批准逮捕在逃的,停发工资待遇。


(三)公务员被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劳动教养和行政拘留期间,未被开除的,停发工资待遇,按本人原基本工资的75%计发生活费,不计算工作年限。期满后的工资待遇,根据所受处分相应确定。


(四)公务员受到刑事处罚,处分决定机关尚未作出开除处分决定的,从人民法院判决生效之日起,取消原工资待遇。


(五)公务员受到刑事处罚,经再审宣告无罪或免予刑事处罚,原开除处分决定被撤销,不再给予处分的,从处分变更的次月起恢复工资待遇。原判期间和刑罚执行完毕至开除处分决定被撤销期间,被停发的工资由单位补发。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以前,原判期间和刑罚执行完毕至开除处分决定被撤销期间计算工作年限。


(六)公务员受到刑事处罚,经再审宣告无罪或免予刑事处罚,原开除处分决定被变更的,根据变更后的处分相应确定工资待遇,从处分变更的次月起执行。原判期间和刑罚执行完毕至开除处分决定被变更期间,被多减发的工资由单位补发。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以前,原判期间和刑罚执行完毕至开除处分决定被变更期间计算工作年限。


二、公务员退休后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处罚的退休费(即养老金)待遇处理


(一)公务员退休后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刑事拘留、逮捕期间,停发退休费待遇,按本人原基本退休费的75%计发生活费。经审查核实,公安机关撤销案件或人民检察院不起诉或人民法院宣告无罪、免予刑事处罚,未被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劳动教养、行政拘留,且未被追究政纪责任的,恢复退休费待遇,减发的退休费予以补发。


(二)公务员退休后被刑事拘留在逃或批准逮捕在逃的,停发退休费待遇。


(三)公务员退休后被行政拘留期间,停发退休费待遇,按本人原基本退休费的75%计发生活费。期满后,按2%降低基本退休费。今后国家调整退休费时,不受原处罚的影响。


(四)公务员退休后被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劳动教养期间,停发退休费待遇,按本人原基本退休费的75%计发生活费。期满后,按12%降低基本退休费,补贴按降低一个职务层次确定。今后国家调整退休费时,按降低后职务层次的标准执行。


(五)公务员退休后被判处管制、拘役或拘役被宣告缓刑、有期徒刑被宣告缓刑期间,停发退休费待遇,按本人原基本退休费的60%计发生活费。刑罚执行完毕或缓刑考验期满不再执行原判刑罚的,按40%降低基本退休费,补贴按办事员确定。今后国家调整退休费时,按办事员的标准执行。


(六)公务员退休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从人民法院判决生效之日起,取消原退休费待遇。刑罚执行完毕后的生活待遇,由原发给退休费的单位酌情处理。


(七)公务员退休后受到刑事处罚,经再审宣告无罪或免予刑事处罚,且不追究政纪责任的,从再审宣告无罪或免予刑事处罚的次月起恢复退休费待遇。原判期间和刑罚执行完毕至再审宣告无罪或免予刑事处罚期间,被停发的退休费由单位补发。


(八)公务员退休后受到刑事处罚,经再审宣告无罪或免予刑事处罚,但被追究政纪责任的,根据应给予的处分相应确定退休费待遇,从审查结论作出的次月起执行。原判期间和刑罚执行完毕至作出审查结论期间,被多减发的退休费由单位补发。


但是,对于国家公务员退休后,犯有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以及泄密,贪污、贿赂等严重违纪行为,但尚不够给予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根据其所犯错误,比照应受到的行政处分的种类,按以下办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


     1、当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的,按照每两年一次增加退休费的标准,降低其基本退休金。


     2、当给予降级以上处分的,按照每两年一次增加退休费的标准,降低其基本退休金,再以降低后的基本退休金为基数,按下列不同比例监发基本退休金:


      应当给予降级处分的,减发其基本退休金的5%;


      应当给予撤职处分的,减发其基本退休金的10%,并按撤职处分相应降低其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


      应当给予开除处分的,减发其基本退休金的15%,并按降低三职以上职务,降低其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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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4月27日 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