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请关注窦荣刚律师QQ咨询费重病儿童公益救助项目
一、项目缘起及宗旨
1、缘起
近日,潍坊晚报9月21日A3版、10月14日A11版、10月15日A10版相继报道了安丘市年轻的母亲张新梅为救她9个月大、罹患严重肝病的儿子博涵,要捐献肝脏为儿子做肝脏移植的新闻。我也在第一时间从潍坊晚报记者贾慧(新浪微博:@潍坊某小记)的微博了解到相关情况,立即决定为其捐款。小博涵的手术预定于本月底在天津实施,医院减免费用后全部手术费用差额14万元。目前通过爱心人士的努力,已经从华夏基金获得8万元的救助,加上社会各界捐助3万余元,目前手术时间在一步步临近,还差2万余元未募足。
作为一名律师,我一直相信善良的力量。除了关注自己客户的命运,也时常为那些因为灾病等原因处于危难之中的不幸人群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除了每年不定期地向一些需要帮助的人进行捐助,还参与了腾讯公益的两个月捐项目,潍坊市近年比较有社会影响的社会爱心捐助项目,绝大多数都参与了。这次,我想继续为小博涵募捐,但以我个人的力量毕竟是有限的。于是,我想到了自己2000多人的QQ粉丝圈,以及可以提供的QQ法律咨询,我想通过自己的劳动,以提供QQ法律咨询的方式,将咨询者自愿缴纳的咨询费,成立一项重病儿童救助项目。我粗略算过,平均每天提供2个有效咨询,每次收取50元左右的咨询费,每个月就能有3000元左右的善款,就可以为一个重病儿童的家庭提供比较有效的帮助,这样一年下来,就能救助12个儿童和家庭。通过自己的劳动,成立一个项目,持续不断地为重病儿童提供救助,这确实是一件很值得去做的事。我为自己的计划兴奋不已,虽然手头工作繁忙,假期都无暇休息,但为了小博涵和更多的重病儿童,我想立即着手实施,并希望通过这个项目,带动更多的人参与和关注社会公益,让人间更宜居,更有爱。
2、理念和宗旨
“爱是人类生活的精神依凭,不能爱的生命,即使依靠物质装扮得漂亮高贵,却不能掩盖内在的枯萎。”
“人活着,是为了追求幸福和快乐。一人一家的快乐,不可能是孤立的,终究你会发现,你和你周围的人,甚至与那些素不相识的人们,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在一个充满苦难的世界里没有谁能拥有稳固的快乐和幸福。因此,在我们追求自己的幸福、快乐和成功的过程中,必不该轻视他人生存的权利和生存下去的机会。”
“孩子是父母和一个家庭的希望。如果希望没了,还会有什么呢?”
“用自己的知识和辛劳,为世界播撒光明,为他人送去清凉,这是阳光和绿叶的事业。”
——窦荣刚律师
二、具体办法
1、适用对象及咨询费标准
在接到QQ咨询请求之前,我会首先提示咨询者关注和了解该项目的内容。在其已经了解该项目内容的情况下,如果咨询者依然选择我为其提供咨询,我将为其提供力所能及的法律咨询。咨询完毕后,由咨询者根据我提供咨询的质量、时间和态度等因素,自愿选择是否向我公布的救助项目账户支付咨询费,支付数额多少不限,但原则上最高不超过1000元,最低不少于1元。
此前接受过我的无偿咨询并有意愿向该项目补交咨询费的,予以接受并表感谢,金额限制同上。
但拒绝接受从未接受过本人义务咨询的网友的任何金额的捐献。
2、账户收支公开
从2014年11月份起,每两个月在本QQ空间公布前2个月的咨询费收取、支付和结余情况,保持透明度。请付款人尽量在付款时注明姓名和联系方式,便于账目公开。
三、本项目专用收款账号:
账号:9558 8216 0700 0528155
账户名:窦荣刚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
“人活着,是为了追求幸福和快乐。一人一家的快乐,不可能是孤立的,终究你会发现,你和你周围的人,甚至与那些素不相识的人们,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在一个充满苦难的世界里没有谁能拥有稳固的快乐和幸福。因此,在我们追求自己的幸福、快乐和成功的过程中,必不该轻视他人生存的权利和生存下去的机会。”
“孩子是父母和一个家庭的希望。如果希望没了,还会有什么呢?”
“用自己的知识和辛劳,为世界播撒光明,为他人送去清凉,这是阳光和绿叶的事业。”
——窦荣刚律师
二、具体办法
1、适用对象及咨询费标准
在接到QQ咨询请求之前,我会首先提示咨询者关注和了解该项目的内容。在其已经了解该项目内容的情况下,如果咨询者依然选择我为其提供咨询,我将为其提供力所能及的法律咨询。咨询完毕后,由咨询者根据我提供咨询的质量、时间和态度等因素,自愿选择是否向我公布的救助项目账户支付咨询费,支付数额多少不限,但原则上最高不超过1000元,最低不少于1元。
此前接受过我的无偿咨询并有意愿向该项目补交咨询费的,予以接受并表感谢,金额限制同上。
但拒绝接受从未接受过本人义务咨询的网友的任何金额的捐献。
2、账户收支公开
从2014年11月份起,每两个月在本QQ空间公布前2个月的咨询费收取、支付和结余情况,保持透明度。请付款人尽量在付款时注明姓名和联系方式,便于账目公开。
三、本项目专用收款账号:
账号:9558 8216 0700 0528155
账户名:窦荣刚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
窦荣刚律师法律咨询QQ:676340116
2014年10月29日 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