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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瑞华教授:律师如何探索合规业务

作者:陈瑞华教授   

文字整理:李秀坤  刘  帅 

审校:窦荣刚    

   

    【说明】本文系陈瑞华教授2020年3月23日晚在“部落学院”在线讲座的文字实录。为方便律师同行、企业学习和了解讲座内容,由山东求是和信律师事务所窦荣刚商事合规与刑辩律师团队负责整理了文字稿,经陈瑞华教授审定并授权发布。



陈瑞华教授简介

     陈瑞华,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学术委员会主席,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著名刑事诉讼法学家,中国企业合规律师业务的积极倡导者、研究者和推动者。

     

     各位法律界的朋友们,非常荣幸在短短的一个礼拜的时间里,我们又一次跟很多朋友们见面,刚才王兆峰大律师介绍他们这个系列一个是刑法的系列,一个是刑事诉讼法的系列。按理说我今天应该讲一讲跟刑事诉讼法有关联的题目,但是我认真地考虑了一下,因为上个星期三我刚刚讲过刑事辩护律师的思维方式,可能很多律师朋友还有法律界的同仁都听过,为了有所区别,同时更重要的是为了唤起大家对合规业务的高度重视,不管是从事刑事辩护的律师还是做民事代理的律师,还是做行政诉讼代理的律师,更包括更广大的非诉律师、不管是从事投资并购,像什么IPO、上市,还有我叫不出名字来的那么多的非诉律师业务,不管律师从事哪些业务,合规是所有律师都应该给予高度关注的一个新兴的业务。

     其实说合规是新兴业务,这个是因为我们孤陋寡闻,就我本人来说,我对合规这项业务和合规这项制度的认识,从我真正重视起来,研究它学习它,尤其像国内顶尖级的一些合规律师学习,我待会儿要提到,也就短短的两年时间。我印象很深的是去年这个时候,我开始研究合规,开始写合规的文章,后来中国律师杂志给了我开了一个专栏,每期有一篇文章,另外又发表了一些学术性的文章。

     我们这次会议的主办方的李瑞雪律师非常有心非常敬业。我看了看是已经发表出来的19篇文章,有些是豆腐块,有些是三四千字的小文章,也有2万到3万字的长篇论文,打了一个包给大家发过来了,大家可能在微信公众号里会看到我过去就合规发表的所有的文章,李瑞雪女士,这是我们北大的高材生,现在还没毕业,现在给兆峰大律师做助理,她会在讨论区发给大家,大家点击每篇文章的链接就会看到。李瑞雪把这些文章给大家发过去以后,其实就节省了我的时间,也给大家节省了宝贵的时间,我就可以腾出手来,把大量的时间用在律师业务、合规业务的探索开拓上来讲。

      合规是什么、合规的ABC、合规在国外的发展、合规在英美法和大陆法的整个的最新的动向,我这里可能有些不得不提的我要提一下,但是坦率的说时间太有限了,太宝贵了。我们重点讲一讲合规业务的拓展。

     尽管如此,我们也必须对合规有一定的了解。因为合规我刚才讲了它是一个舶来品,它大约在上个世纪的五六十年代产生于美国,在上个世纪的90年代,在美国得到爆发式的发展,其标志就是1991年美国联邦量刑指南有一个重大的修改,把组织量刑指南加入美国联邦量刑指南的一章,就相当于我们国家的单位犯罪的量刑问题,在量刑里边正式加入合规的奖励机制,你只要企业有有效的合规计划,它就可以给你宽大的刑事处罚,以合规换取宽大处理。

     后来到了上个世纪末,也就是1999年2000年前后,合规业务逐渐成为律师界的一项最重要的非诉业务之一。合规出现了行政监管的合规、刑事合规,后来慢慢的被英国所接受,大陆法系法国所接受。现在合规已经成了全世界的一种公司治理的方式,所以合规目前在全世界的发展可以说是非常快,尤其是近年来,几乎所有做律师业务的人都了解合规,知道合规。我们都知道德国的西门子公司在2008年由于涉嫌海外贿赂跟美国联邦司法部和美国证监会达成了和解协议,美国联邦司法部不再向法院起诉它,免去了定罪判刑的结果,把最坏的结果给免除了。但是他要重建合规计划,以在三年之内重建合规计划,来换取最终的不起诉。这是我们对合规可能了解到的比较大的一个事件。

     另外一个事件就是中国的中兴公司。深圳中兴通讯有限公司是跟华为齐名的,在2018年被美国商务部、美国财政部和美国司法部三家美国的行政机关,一开始要严厉处罚行政监管和刑事起诉,双管齐下。他面临灭顶之灾,后来经过政治上的斡旋,这个过程大家知道最终达成了和解协议,最终的和解协议就是高额的罚款,达到十几亿美元。在未来的近10年的时间里,他要重建合规计划,美国给他派了合规联络员、合规联络官还有合规监督官,专门派出到中兴公司,中兴公司从董事会到他的管理层都大换血,被业内称为浴火重生,中兴公司的董事会成员,董事会的高级管理层,全部换,整个的公司的合规文化全部重建。所以合规能够让大家登堂入室,我想中兴公司在中国可以说是企业合规的一次重大事件。

     大家可能还不知道的。湖南建工集团是个国有企业,世界银行因为它涉嫌欺诈,对它进行了处罚——我待会还要讲这个案例——给它两年的考验期,叫它重建合规计划。如果建好了合规计划,建立诚信合规体系,世界银行就可以撤销制裁。万万般无奈之下,外部的强大压力下,湖南建工集团作为中国的国有企业,在世界银行的监督指导下进行了合规重建计划,最终2017年因为合规计划重建成功,世界银行取消了对它的制裁,恢复了它向世界银行和另外几家国际金融机构贷款和参加招投标的资格。

     像这些事件都发生在我们国内,有的媒体进行了充分的报道,有的媒体报道不充分,但在整个的业内引起了高度重视。所以合规作为一项律师业务,它最初是少部分律师事务所和少部分律师办理的一项业务。主要是那些从事涉外业务的律师事务所,他们所从事的给涉外企业、外国企业提供风险防控的一项业务,这是最初的。坦率地说到今天为止,真正把合规做成系统的业务,做得最成功的原汁原味的,能够跟国际接轨,能跟国际交流对话的,这种律师事务所仍然凤毛麟角。

     我待会要提到的像北京方达律师事务所、北京金杜事务所,还有其他很多律师事务所,因为我接触的少,我接触比较多的是这两家律所。像北京方达律所,尹云霞大律师领导的合规事业部,我认为这是中国合规业务做得最好最地道可以说跟国际接轨的一项律师业务。金杜律师事务所在吴巍大律师的领导下,它的合规业务也是得到了非常重要的开展,占据了国内合规业务相当大的比例。

     我最初对合规业务感兴趣的时候,我主要是想研究这两个所,金杜所和方达所,还不错,这两个所的律师心胸特别开阔,思维特别开放,好多都成了我的好朋友,像韩旸大律师,庄燕君大律师,更不用说尹云霞都成了我非常敬重的业内的好朋友。一方面我请他们在北大,我们有个520刑辩班来给律师讲授合规业务,另一方面他们无私地分享了他们的合规业务经验,尤其像方达律师事务所,他们提供的连续5年的合规蓝皮书,几乎是毫无保留地、无私地把他们业务的精华奉献出来。我今天的讲课的很多内容得益于方达律师事务所和金杜律师事务所无私奉献的经验智慧和提供的宝贵资料,在这里我要向他们表示感谢。

      那么说到合规业务作为一项涉外业务,为什么我们要把它介绍过来呢,而且尤其在今天这个场合,我们作为一个刑事诉讼法巡礼的这样一堂课,我们竟然还要把它作为一个重要内容来讲,坦率地说我对合规业务的了解,最初是从刑事辩护的角度。朋友们都发现了,如果你对刑事辩护比较了解的话,刑事辩护在中国遇到了一定的困难。同时我们不光要强调刑事辩护所遇到的外部的困难,我们也看到在给很多公司企业做辩护的过程当中,很多公司企业的高管、总经理、董事长成了案件的被告人。

     我有幸通过一些律师、一些法院检察院讨论一些疑难案件,我接触过这种案卷,我们才发现很多案件不应该走到犯罪这一步,很多案件它的商业模式、交易模式,当初在设定商业模式、交易模式的时候,就应该进行法律风险的防控,法律风险的论证,法律风险的评估。可惜的是我们国家目前企业的状况,高度重视盈利,高度重视经营,为达到盈利的目的不惜一切代价,从来不考虑法律风险会落到自己头上。

     我记得有一次在上海参加一个法律界、律师界和企业家的一起参加的研讨会,有两个上海的民营企业家,当有律师问他们,你们知道不知道你们现在面临法律风险?我们这两位民营企业家当场回答:(现场坐了那么多的刑法、刑诉法的教授,那么多的律师,两个企业家回答的语言几乎是原话——)我们不是坏人,国家抓坏人,不抓我们,我们是给国家创造利润,我们解决就业,我们创造了价值。下面哄堂大笑,他不知道我们刑法有多少条款,他不知道我们刑法有多少罪名是以单位和公司高管作为犯罪主体,如果算起来刑法分则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秩序罪,刑法分则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还有刑法分则涉及到贪污贿赂那些,会有多少这些罪名。实际上企业单位是特定的犯罪主体,实行的是双罚制,企业家也经常成为追诉对象。

     所以我有个体会,与其做事后的辩护,不如做好事先的风险防控。很多案件不是说国家的司法环境和体制怎样怎样,当然这是一个方面的原因。再好的体制,如果没有法律风险的防控,非要等到自己的交易模式、商业模式爆雷了,爆炸了,出问题了,企业家成了犯罪嫌疑人了,企业成为被追究的对象了,那个时候谁还能救他们? 

      我过去曾经有一个观点,一个非常形象的比喻,你说在现代社会当中体检重要还是治疗重要?如果一个人得了病,治疗当然重要,但是如果有一个好的体检,通过体检能够把你的不良的生活习惯,不良的工作习惯,病从口入,你吃进来的饮食,抽烟、喝酒等各种不良嗜好要能够改变和解除,对企业来说你要能够改变你的交易模式,改变你的商业模式,建立一种预防犯罪的机制的话,管理好你的员工,管理好你的高管,管理好你的第三方,管理好并购业务当中的被并购的目标公司。我敢斗胆说一句,保守的数字,三分之一的案件都不会发生,都会阻止在立案的大门之外。稍微乐观一点说,一半以上的刑事案件都不会发生。我们律师事后再去救他,费这么大的功夫,浪费这么大的人力物力资源,还要跟整个政法体制发生对抗,我们是事后救他容易呢?还是事先在他没出事之前,给他提供一种法律风险防控,效果更好呢?毫无疑问答案是后者。

     所以我带着这样的心态开始研究法律风险防控,一开始对合规的认识并不很深入,以为合规就是法律风险防控,但是现在我慢慢进到合规这个世界了,我才发现天地如此广阔,在欧美已经有了近40年的发展。我搜集互联网上的英文的论文动不动就是上千篇,我到海外各大律师事务所的网站上看很多律师写的合规的一些业务的报告,动不动数以万计,眼花缭乱,而在我们这里合规业务的ABC才刚刚被大家所了解,所以长话短说,我从近年来的个人的切身经历特别是跟刑事辩护律师的接触,我得到了一个深深的感悟,我们应当改变现有的格局,我们应当把合规这项业务从狭隘的涉外业务中转变过来,变成中国律师的基本的业务,我们应该从服务的对象都是涉外的企业这一较窄的视野,应该让合规这项业务服务于广大的中国的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上市公司。

      我们律师界有句话这句话说得很悲观,说企业家不是在监狱里,就在进监狱的路上。要想防止企业家进监狱,要想在路上提醒他一句,STOP!不要再走下去了!合规,这是一项非常重要的业务。我为什么愿意讲讲律师如何办理这些业务,因为靠学者的能力太有限,我一个人再呼吁我再写文章,我能写多少?只有发动广大律师,让他们把合规作为一个业务,为他的客户,为他的成千上万上十万百万的企业客户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星星之火才能燎原。

     你可以说陈瑞华教授有点这种理想的情怀,但是我觉得人总是要有点精神的。所以今天我想把律师这种合规业务,我自己得到的一些初步的思考奉献给大家。


一、三个案例的引入

      好,首先想给大家讲也是想讲三个案例,时间有限,根据上次的经验和教训,有些案例我稍微简单一点,大家可以回头去找这些案例,其实网上都有,能说明问题就行。从三个案例大家可以看,合规业务,律师界已经开始展开了。

      首先是两个行政执法案例。大家知道这个行政执法案例跟15年中国证监会的一个重大的规定有关。2015年中国证监会借鉴美国证监会的制度,做了一项重大改革,引进了行政和解制度。

     了解点行政法的人都知道我国过去没有行政和解,我们过去叫行政和解,主要是行政复议和解、行政诉讼中的和解,那种和解我们可以叫争议解决中的和解,早就有了,1989年我们制定行政诉讼法,行政诉讼法里边就有和解,后来扩展到行政复议中的和解,发生纠纷了、复议了、诉讼了可以和解。

     问题的关键在于在美国已经有了近半个世纪的制度,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在监管调查中达成和解,和解的后果是只要达成和解,缴纳高额和解金或者叫罚款,行政监管部门就不再对你调查了,他不调查了也不行政处罚了,但是他要给你附加一个条件要进行合规,重建合规计划。换句话说,达成行政和解,企业有违规行为,你只要达成和解了,形成和解协议了,行政机关一让你交纳一定的和解金或者罚款,二终止行政调查了,不再调查了也不再处罚了,更不用说也不再送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你要满足一个要求,你除了交纳和解金和罚款以外,必须要重建合规计划,进行整改,完善内控管理体制,这是它的一个附加条件,你只有整改,你只有建立内控机制,你将来才可能预防新的犯罪,新的违法行为。

     这样我对你和解尽管是和解完成了,但是我却挽救了一个企业,你这个企业再也不会走向违法违规的道路。这个在美国已经到了非常普遍的程度。像美国司法部、美国证监会、美国商务部、财政部、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美国环境保护署等等不列举了,美国有十几家机构对企业涉及违法违规行为,都是百分之九十以上达成和解协议,叫行政和解协议。

     我们国家在2015年就引进了美国证监会的这样一个行政和解协议的制度,颁布了一个重要的文件,大家可以记下来,叫《行政和解试点实施办法》,至今还处于试点状态。那么根据试点办法就是从事证券或者期货交易的企业,如果有违规行为的,他的违规行为如果不严重,或者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是有整改意愿,可以跟中国证监会达成和解协议。达成和解协议以后你交纳一定的和解金,我们中国不叫罚款叫和解金,然后承诺进行整改,重建合规计划,预防犯罪预防违规行为,这样行政监管部门中国证监会就不再给你处罚了,就终止调查了。

     这个制度做一个改革试点,实施了2015年一直到2019年的长达4年的时间没有一个案例,结果2019年的4月份五一前,中国证监会跟两个证券公司,一个高盛公司,一个高华公司,达成了中国有史以来第一个行政和解协议——他们由于在证券期货这种交易中有轻微的违规行为,经过两三年的调查,最终达成和解协议,中国叫号称行政和解协议第一案,我们很多搞刑事辩护的律师可能不关注这个案件,接触案件都是立案以后,你找案源,合规业务最大的生意是找客户,你刑事辩护你找案源,完全不同的思维。所以大家一定要知道这个案例,这叫中国行政和解第一案,2019年4月份,两家公司高盛公司高华公司交纳了1.5亿和解金,中国证监会跟他达成和解协议,中止调查,但是限期整改,拿出整改方案,建立内部控制体系。

     这个案例震惊了业内,特别是证券期货行业,震惊了从事合规业务的很多律师事务所,大家认为这是中国的行政和解从美国引入之后的第一个案例。当然代表高盛公司、高华公司的律师事务所,现在媒体没有报道,我也不知道是哪家所代理的,应该说在这个案件中成功的代表两家公司跟中国证监会达成了和解协议。大家看,这就是未来律师一项重要的合规业务——代理客户、企业客户与监管部门应对监管调查达成和解协议,最大限度地挽回企业的损失,防止企业受到严厉的处罚,在中国甚至防止企业从行政监管案件滑向刑事诉讼。这个案件不仅没有刑事诉讼,连行政处罚都没有,1.5个亿对两家公司来说可能并不是特别大的一个数额,但是挽救了企业,挽救了公司。同时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角度来说,两家公司进行充分的整改,建立内部控制体系,这样比对它们严刑峻罚效果要好100倍。

     我们今天那么多的民营企业出问题,那么多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动不动追究刑事责任,动不动采取强制措施,动不动提起公诉,那么这种案件为什么不能引入合规呢?当然我待会要讲我国的刑事诉讼目前比较落后,刑法比较落后,行政法一枝独秀,搞了一个行政和解。

     今天下午我备课的时候我又找到了2020年1月,又一个案件,中国证监会跟上海司度贸易有限公司,司法部的司、度量衡的度,上海司度贸易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达成行政和解协议。今年1月份过了元旦,这次和解协议也是轻微的行政违规,长达4年的拉锯战一直进行监管部门的调查,最终达成和解缴纳了6.8亿人民币的和解金,创记录了,19年的是1.5亿,这个是6.8亿元和解金。中国证监会终止调查程序,提出责令这5家公司提出整改方案,完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就是合规体系。

     我这里给大家讲了这两个案例,大家要研究这两个案例的时候,除了看到行政和解协议,中国证监会跟高盛高华公司,还有中国上海的司度贸易有限公司达成和解协议,他们都是行政违规行为,我们要高度关注这里边,大家可以去找,可以查询有关的一些案例的材料,究竟是哪个所给他们代理,他们做了哪些工作,目前在媒体上是看不到的。我坚信两家律师事务所在这两个案件中,应该说他们的代理大获成功,他们做的合规业务极其专业,付出了1.5个亿和6.8个亿的这样一个和解金,可能挽回的损失超过100亿,尤其是我待会要讲到他们避免了灭顶之灾。如果受到严厉处罚,你知道中国证监会最大的杀手锏,没收资格,取消资格,第一取消特许经营资格就取消证券营业资格,第二吊销营业执照。要知道这两个取消资格的处罚一旦下达企业就面临死刑,如果再把它送交公安机关提起公诉,立案侦查起诉。那么这个案件的公司可能遭受的是罚金,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将面临牢狱之灾,后果不堪设想。上市公司的资格,他们的经营资格,乃至企业的注册都将毁于一旦。

     大家看,所以这两家律师事务所代理这两个案件,应该叫功德无量。大家想过没想过?如果有一天一个企业找到你说行政监管部门正在对我进行调查,你能不能代理我跟有关部门进行斡旋协商,我积极整改,我建立内控体系预防违规违法行为发生,然后你说服行政监管部门不再对我进行处罚,整个行政追究程序到此终止,这一项业务大家考虑过没有?这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合规业务。

      好,下面举第二个案例。第二个就是刚才提到的湖南建工集团建立诚信合规体系的这样一个案例,长话短说,世界银行,大家知道它面向第三世界国家提供贷款,提供招投标项目。中国湖南建工集团作为中国的一家国有企业,大家知道它属于建筑行业的一家企业,湖南的国有企业。案件发生在2013年,当时湖南建工集团参加一个世界银行的招投标项目,由于他可能对一项重大资格奖励方面提供了不真实的信息,被世界银行认定为欺诈,世界银行认定有5个重要的违规行为,其中第一个是腐败,第二个是欺诈。世界银行有五、六种处罚,对他处理用的是附解除条件的取消资格,就取消你的以后的贷款资格、参加招投标的资格,但附加解除条件叫附解除条件的取消资格。附什么解除条件?就是重建合规体系。你只有建立合规体系,尤其建立诚信合规体系,预防今后再发生欺诈行为,我才给你解除你未来的这种制裁。给他设定的考验期是两年,从2014年以后,湖南建工集团就接受了这种考验。在长达两年多的时间,在世界银行首席合规官以及聘请上海一家律师事务所担任合规联络人,在这种监控下平均每个季度甚至每两个月都要来考察你合规的进展。

     我专门问过湖南建工集团的法务总监总法律顾问,我说当时你们有没有请国内的律师?他说请了,请了湖南一家律师事务所,他没说名字,湖南的一家律师事务所全程代理他应对世界银行的合规监督、合规管控。经过长达两三年的努力,到了2017年诚信合规体系建成,湖南建工集团被中纪委称为中国国有企业里边第一个符合国际一流标准的合规管理体系,这是在世界银行的整个压力下制裁下建立起来。世界银行发出了解除制裁通知书,恢复了湖南建工集团的参加招投标的资格,它可以正常的参加招投标了,也从世界银行和全世界5大国际金融机构的黑名单上彻底除名了,不再上黑名单了。

     湖南建工集团经过两三年的时间建立了诚信合规体系,完全按照世界银行诚信合规指引的要求,建立了诚信合规体系。他们发布了合规的政策和程序,重建了合规组织体系,建立了湖南建工集团诚信合规委员会,建立了法律合规部,底下有个合规处,设合规专员,每个分公司每个部门都有合规专员,诚信合规管理委员会作为最高管理部门,由湖南建工集团的纪委书记担任负责人。大家看这一点,在中国国有企业里边是独树一帜的。组织合规培训,每个员工都要通过合规培训才发给合规证书。然后对商业伙伴进行合规管理,建立了完备的第三方合作伙伴合规管理体系,进行了合规风险的评估,尤其对部门和分公司子公司,在合规的风险级别上把所有的部门和分公司子公司分为高级、中级、低级,然后分别建立不同的合规管理体系,建立了合规审计制度,建立了举报制度,尤其是举报制度,24小时电话,任何内部员工都可以举报本部门、本单位、本分公司的违规行为,而且配合世界银行合规审查和持续监督。这里我就不再一一给大家念,这很专业。湖南建工集团诚信合规体系的所有文件,就在湖南建工集团的网站上都有,我是下载下来的,专门研究它,因为这非常具有代表性。中国国有企业能建立合规管理体系非常不容易。

     大家看这家湖南的律师事务所作为一个专业所,我不知道是哪家所,为湖南建工集团提供的这样一种业务叫什么?应对世界银行等国际组织的制裁,重建合规体系。重建合规体系的两条待会要讲,一重建有效合规体系,二重建单项合规体系。湖南建工集团有没有像中国有些国有企业动不动建20种合规——税收合规、知识产权合规、环保合规、反垄断合规、反不正当竞争合规……我见过一家国有企业,光合规指引里边涉及到的合规的项目会有30多种,100多条去解决30多种他能解决过来吗?

     湖南建工集团单纯针对世界银行的诚信合规,就设定了100多条,单项合规,这是专业的合规成功的一个标志。如果这家律师事务所真的按照世界银行诚信合规指引的要求,把整个湖南建工集团的合规体系,按照这样的标准来进行重建的话,你知道他的工作量有多大,两年以上的工作量,又要重建合规体系,又要应对世界银行的合规部门的每季度每个月的审查,都要提交报告。这种合规业务一个人能完成吗?这种合规业务靠诉讼律师能应付过来吗?你不懂世界银行,不懂国际法,不懂国际经济法,不懂世界银行的制裁体系,合规体系,你不懂世界银行有关的政策,你不懂建筑行业的一些基本的专业知识,尤其涉及到里边的一些内控机制审计机制,只是靠我们那点刑法刑诉法的基本功应付不过来。

     时间关系,最后一个案例,最后一个案例它是一个综合性的,是我接触过的,我不再给大家详细讲这些案例,到目前为止我接触过的这种案例有七八个。我记得印象最深的是上海一家律师事务所最早找我,是请我们做合规论证,是给甘肃的一个农民企业家,一个收集药材的农民企业家,当地的税务部门以他虚开增值税发票为由对他进行行政监管调查,作出了行政处罚,罚了几个亿。当时他们考虑要不要提起复议,要不要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向法院提行政诉讼的过程当中,请我们做专家论证。我们一看这个案件很危险,也得到一些消息,公安准备立案。我印象里边五六年前我接触这个案件的时候,是我第一次接触合规案例的论证。在公安机关没有立案之前,在行政监管调查期间,面临公安立案的风险,我们来对这种涉及虚开增值税发票的案件给它论证一下他究竟有没有合规风险,够不够罪,如何帮他避免被立案。所以当时我的印象很深刻,这种业务非常新奇。传统的刑事辩护业务是立案后人进去了,被采取强制措施了,我们来论证他不构罪或罪轻或者无罪,而这种合规业务它的特点是什么呢?没进去,还没立案,还没启动,还在立案之前,有的甚至还在行政监管部门调查期间,我们帮他论证它的商业模式,论证它的交易模式,论证它是否构罪,论证它在走向犯罪的道路上有没有可能挽救他。

     我印象很深,当时那个案件我们给他出了个主意,要搜集大量证据,从他提供资料的人里边收集证据,证明他有真实交易。因为我们当时抓住了一个要害,作为行政违法的虚开发票,和作为犯罪的虚开发票有很多区别,其中一个本质区别有没有真实交易,如果有真实交易就是虚开违规,那就是行政违法,如果没有真实交易那么对不起构成犯罪。

     所以我们当时专家们包括刑法、刑诉法教授给它出的主意是赶紧调查收集证据,证明有真实交易。最终经过长达几个月的时间,律师团队进行了充分的收集,找了几千个药农,给他提供中药材的,找到了他的下游接受它药材的厂家,甚至还找了高速公路的收费部门,搜集了大量的证据证明有真实交易,真实交易额超出了税务部门认定的额度,你认定七亿我的交易额总量都超过了七亿,说明我有真实交易。但是这个案件最终合规论证并不成功,最终被立案,但是又撤销案件了,最终阻止在起诉的大门之外。

     有这么一次经历,后来又陆陆续续有几个案件,比如广东某公司有奖销售唇膏的一个案子,是我们北大520刑辩班陈育炽律师提供的非常好的案子。还不错,我们2019年北大520刑辩班主题是公司单位的企业合规问题,我们陈育炽律师,一个朋友给她介绍了一个案件,广州市场监管局正在调查的一个所谓的传销案,当时还没有交给公安,那么这个时候已经开始进行行政处罚了。由于她本人有这样一种合规的观念,合规业务的意识很重要,你没有合规这个意识,你像今天晚上两三个小时没法跟你讲太多,实际上很有限。但是你如果有合规的意识,遇到问题赶紧想到这是一项重要的业务,这就好办了,你不懂没关系,找懂行的人,借力打力,借助外力资源,但是问题就是你没这个意识,不懂合规业务,你眼前的客户把他放走了,一个电话就回绝了,我不懂这个问题我解决不了。

     律师发现,这个案件很危险,行政监管部门最多罚几个亿,但一旦交给公安,那可能就要立案,一立案,整个公司可能就要面临非常严厉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然后对高管可能就采取强制措施,追究刑事责任。

     这个案件我长话短说,到最后我们在论证的时候给提了改变商业模式的建议,一定要改变发展模式。趁着公安还没立案,趁着市场监管部门没有把案件移交给公安机关,赶紧跟他配合、和解,缴纳罚款,积极整改。当时我们提了两条,第一能不能建立退货机制,你只要建立退货机制了,这个层级、入门费、有奖销售,这最多就是一个行政违规,违反国务院反传销条例,但不一定构成组织领导传销罪。要建立退货机制。另外一个你要进行一个调查,收集证据证明你靠这种发展人头费能挣多少钱?你靠销售唇膏这种商品真实的商品交易能挣多少钱?两相比较,如果挣钱大头还是靠销售商品,发展人头费只是极少的,比例很少,比如20%,微乎其微。得出结论,作为犯罪意义上的传销必须有个前提条件,那就是有没有真实的商品交易,有没有真实的服务,如果有真实的商品交易,有真实的服务,最多就是影响销售就不构成传销犯罪。如果没有真实的交易,没有真实的商品,没有真实的服务,商品是幌子,商品是道具,那你这个恐怕就很麻烦。这个案例我印象极为深刻。

     还有几个案例我简单说一下,比如某高科技公司涉嫌非吸,当时非吸的几个亿的那些所谓的投资人都要告他,向公安举报。我们某律师介入以后,通过债转股,把所有的债转成股份,这些所谓的投资人、被害人成了股权持有者化解了风险,就没有立案。某大数据公司,它下边有关联的征信公司存在着泄露客户信息的行为,这个在实践中太普遍了。一个大数据公司你提供的一些客户的信息,你自己没有泄露,没有违规,但是你下面的一些关联公司,实际上就是你的第三方客户,又叫合作伙伴叫第三方,待会讲第三方合规,他把这些信息给泄露了,你有管理不善的责任,我们有个罪叫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所以一个征信公司出现了这种泄露客户信息的行为,大数据企业找到我们,我们当时给他提供建议,你有没有建立合规体系?有,那你就要把合规体系拿过来,加强网络安全,在没有公安立案之前,赶紧加强网络合规安全管理,把你原来的那些合规管理体系都给它下载下来作为证据,一旦有关部门调查的时候,就用证据来证明,跟这些第三方征信公司之间进行有效的责任切割。他泄露客户信息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而我作为一个大数据企业,作为上游企业,我发展他作为第三方,我有合规管理体系,我采取了一种措施,我的整个交易模式,我的商业模式是安全的。我履行了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这不就把这个罪给破掉了吗?

     时间关系,大家看,近年来光接触这种类似的案例,7、8个,涉及的罪名也多达5、6个,请问这叫什么业务?我刚才讲了三部分案例,一个是应对执法调查,一个是合规体系的搭建,合规体系的构建,帮助企业建立合规体系。第三个,商业模式的改造。合规的生命力就在立案前,在爆雷之前,在刑事案件爆发前帮助改造商业模式,改变交易模式,消除犯罪构成要件,让那些可能滑向犯罪的案件止步于行政监管,到此结束。

     实话说刑事辩护是一个人被立案,被采取强措施以后,我抗辩他不构成犯罪,这是无罪辩护,或者我认为他应该从轻减轻处罚,这叫量刑辩护。合规业务就是要把案件阻止在立案的大门之外,实现在行政监管环节的软着陆,大家看重要不重要?太重要了。好,这是三个案例的引入。


二、律师开展合规业务的基本准则

     下面讲第二个大问题,律师开展合规业务的基本准则,我们律师要开展合规业务,必须有几个基本准则,一些基本的原则、基本的理念是我们开展合规业务的前提和基础。没有这些基本的合规业务的理念做支撑,我们会出现迷茫,我们会误入歧途。我还是那句话,合规要原汁原味引入合规这项业务,制度有国界,业务应该是随着这个制度来发生灵活的变化,但是合规的本意本质是不能变的。

     我们讲三点,这里我长话短说,这里如果大家提到的概念不熟悉,回去看李瑞雪女士给大家发的那十九篇我的文章,你看这都是合规制度,合规管理体系的ABC,回去看我写的十九篇论文,这里跟业务有关联的五点,我必须讲清楚。

     第一,合规的本质是预防管控合规风险,一定要有合规风险的概念。没有合规风险这个概念,我们就没办法了解合规业务。一般说来什么叫合规风险?我们看一个企业它的风险有多少种,我曾经看有人在微信上微博上写文章,说企业的常见风险28种,我还见过写过50多种,合规风险是企业的50多种风险的一种,有没有道理?有,但是能不能说清楚?越说越乱。

     简而言之,一个企业的风险,到目前为止就叫三大风险。一经营风险,二财务风险,三合规风险。一个企业的风险,说一千道一万就三个。从一个小小的面馆,夫妻店开一个小面馆,小企业,到上万的员工,几百个分公司的跨国企业没有任何区别。

     经营风险就是你投资能不能得到回报,你的投资能不能得到盈利?会不会资不抵债,会不会得到应有的报酬,会不会得到应有的回报,我们把它统称为经营风险,又叫业务风险。这里面多了,比如市场风险、知识产权风险,什么竞争风险,你要列举起来就多了。这些风险加在一起不都是经营风险吗?谁来管这些经营风险?经营风险跟我合规业务一分钱的关系都没有,经营风险是CEO所领导的行政团队他们所担的风险,是董事会作为公司的决策部门,作为股东大会选出来的决策部门,他们担的是经营风险,这跟我们合规部门没有关系,所以有人动不动说合规创造价值,朋友你不要动不动说合规创造价值,合规创造啥价值,合规一分钱的盈利都没有,合规减少损失,止损,风险防控,不是创造价值,创造价值的是那些业务部门、生产部门、销售部门,他们创造价值。这是第一个。

     第二个财务风险。公司里边都有财务部,有财务总监,CFO。CFO有多重要,它仅次于CEO。一个经营再好的企业,如果财务混乱,舞弊贪腐大量发生,最后他可能得不到盈利,这企业就垮掉了,我这里不用多说。财务的管理我们除了设财务部门、财务总监,我们还设审计部门、内审部门,一些比较大的跨国企业集团,甚至还有在董事会下面设审计委员会,相对独立的一个审计部门。

     什么叫合规风险?合规风险是独立于经营风险,独立于财务风险的第三种风险。下个定义,合规风险由三个要素构成,第一因为违规行为而遭受行政处罚,二因为犯罪遭受刑事追究,三因为行政处罚因为刑事追究所导致的资格的丧失,声誉的损失,叫两处罚一丧失。因为你经营违规,遭受行政监管部门的调查,处罚你,罚款,还有吊销执照都来了。因为你构成犯罪,你单位构成犯罪要追究你刑事责任。追究了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还有一个资格的剥夺,在合规领域里边最恐怖的就是资格的剥夺。一特许经营资格的剥夺,二吊销营业执照,这就相当于宣告企业死刑。所以有人说我宁肯被罚款,宁肯被定罪被处罚金,也不能把我资格给剥夺,资格剥夺了,特许经营资格剥夺了我的营业执照吊销了这个企业就死掉了,等于宣告一个企业死刑。你看美国联邦司法部有一句名言,起诉一家企业,相当于宣告企业死刑。资格一旦被剥夺,一切无从谈起。就像自然人的生命被剥夺一样。所以所谓合规风险就是因为违法违规犯罪导致受到行政监管调查处罚,刑事追究乃至往前走一步资格剥夺或丧失的风险,合规风险,这是灭顶之灾。好,这是第一个。

     我们建合规体系就是要预防合规风险,那么合规风险有多少种?常见的合规风险来自于我们的行政监管,和刑罚的衔接过程当中,所以你看只要公司涉及犯罪的案件,他都有刑事风险,再往前前置一下就是行政监管风险,我们几乎所有的刑事风险,前面都是行政监管,行政监管风险,下边就是刑事风险,紧接而来的,你看你要是认真研究刑法分则第3章发现哪个风险都不是空穴来风,都是来自于行政监管的风险。

     知识产权,首先是违反知识产权的法规,开始违反民法,违反行政法规,转化成知识产权犯罪,违反涉税的行政法规,最后转化成涉税的犯罪,刑法第三章有一节税收方面的犯罪。还有违反金融监管法规,行政违法转化成金融犯罪,有两章违反金融秩序的犯罪还有金融诈骗的犯罪。还有环保违反环境保护的行政法规,如果情节严重达到了犯罪的程度,构成环境污染的犯罪。合规风险来自于行政监管法规向刑法的转换过程,是他的一个非常重要的蕴含着合规风险的领域。这是第一个准则,预防合规风险,要知道合规风险的概念。

     第二,什么是合规?现在对合规的理解已经非常混乱,出现了一些不同的理解,不同的说法,为了大家好理解,我最近在写一本合规的书,第1章由我来写,那么我对合规的定义就分成三个层次就能说清楚了。第一,合规的第1个定义就是遵守规则,遵守国家法律,遵守行业的规定,商业伦理,遵守企业内部的规章制度,遵守国际的法规、惯例、公约等等,这都是遵守规则。如果从遵守规则的角度来看,合规,就是遵纪守法,这没有任何异议。

     下面看第2个层次,作为遵守规则的合规是第1个层面,那么作为一个企业来说,第2个层面什么叫合规呢?第2个层面就是一种公司治理体系,涉及到公司法,也是一个经济学上的公司治理,作为公司治理的体系,那么合规究竟是什么样的公司治理体系,我们用了三个自我,自我预防、自我监控、自我管理。一个企业通过建立合规的管理体系,管理好他的员工,管理好他的高管、管理好第三方,管理好投资并购方,从而进行自我监督、自我监管、自我管理、自我预防违规犯罪行为的一套公司治理体系。有人甚至把一个公司的自我管理体系称之为相当于一个国家在立法,你看他的公司章程和规章相当于宪章相当于宪法,它的组织体系相当于组织法。像湖南建工这套组织体系跟组织法,他公司的合规政策,员工手册那叫实体法。公司的三大支柱,预防、识别、应对这叫程序法。全有了,一个国家的法律有多少,他这里边就有多少。是替代行政监管部门和刑事执法部门对企业内部进行治理的一种管理体系。先讲到这里,我待会再慢慢讲。

     好,我们要问一个问题,老师你一开始讲它是一种公司的治理体系,还是预防违规犯罪行为自我管理自我监管,请问他为什么呢?他为什么要自我监管?他为什么要自我监控?他为什么要自我报告?为什么要自我预防?他能得到什么好处?按照经济学上的基本原理,理性的经济人我做一件事情要得到回报,我不做这件事情,要得到权利的丧失。

      第三个,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在美国到欧洲发展出来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制度,叫合规的激励和惩罚机制,美国在上个世纪60年代一直到90年代30多年里,合规发展非常缓慢。到了90年代,合规写入联邦量刑指南,成为量刑的激励机制。你只要建立合规宽大量刑,按比例给你降低刑罚,再后来像英国这样的国家,只要有合规可以做无罪抗辩,合规成为无罪抗辩事由,只要有合规,员工的责任由他承担,企业无罪,成了无罪抗辩事由了,就像正当防卫、紧急避险一样,成了无罪抗辩事由。再后来在整个西方国家合规成了行政监管的激励机制和惩戒机制,你只要合规我就跟你和解,一和解咱们达成协议,我就不处罚你。交纳和解金,然后你重建合规计划。

     好,下面看到目前为止,合规的激励机制和惩罚机制有几种。三大类:一类叫行政监管激励机制、处罚机制。行政机关通过行政监管中跟它达成和解,对它进行宽大的行政处罚,以合规换取宽大行政处罚。这是我一开始讲中国证监会为什么要搞行政和解,它实际上就是一种激励机制,这是一个重大的突破。2015年现在有两个案例了,至少我知道有两个案子,激励你建立合规,建立了合规就不处罚,建了合规就和解了,建了合规我就给你终止调查程序。

     第二个叫刑事合规体系。是怎么来的?刚才那个叫行政监管合规体系,第二个为什么叫刑事合规体系,就是合规可以换取宽大的定罪和量刑。这句话说起来有点拗口,什么叫宽大的定罪量刑?就是具体来说建了合规体系,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合规换取无罪,合规换取宽大的量刑。你建了合规我就给你判无罪,得有一定的前提条件,合规就可以换取宽大的量刑。反过来不建合规,我就给你严刑峻罚,刑事合规体系就建立起来了。

     第三个,国际组织制裁合规体系,目前最典型的是世界银行,但是世界银行还有另外几家国际银行像美洲开发银行、欧洲复兴银行、非洲开发银行、亚洲开发银行,像这些他号称是关联管辖。只要有一个机构处理,一年以上的资格剥夺,这5家机构都制裁你,都上了五家机构的黑名单了,所以世界银行制裁带来的后果是通常是5家金融机构都要给你制裁。那么一旦你建了合规体系,像湖南建工那样就可以免除制裁。这不就叫制裁合规里边有个激励机制了吗?湖南建工通过建立诚信合规体系,换取了撤销制裁,可以参加招投标获取贷款,获得了重大的利益。

     所以那天在一个研讨会上,我听到湖南建工的法务总监总法律顾问方征博士跟我说,他说如果没有这么大的利益损失,没有这么大的利益的刺激,我们国有企业怎么会建合规呢?这句话一直萦绕在我心头,你再给我找第2家像湖南建工集团这样的国有企业,把合规建立的与世界接轨,你找不出来,看我们现在有些国有企业建的合规,他真的不专业。可能下边有一些法务朋友们在听那个课,我说话有点刺耳,我看你们建的合规管理体系、合规指引,我真的无语,你好好研究一下湖南建工的诚信合规体系,在世界银行压迫下逼迫下建立的体系,你好好看看中兴通讯有限公司,建的出口管制合规体系。你再看看西门子建的合规管理体系,网站上都有公开的,这才叫原汁原味的有效的合规计划。

     所以朋友们,合规是什么?合规三重含义。一、企业遵守规则。2公司治理的方式,化解风险。三它是一种刑法、行政法制裁、国际制裁中的激励机制。所以出现了行政监管合规、刑事合规和制裁合规。

     好,下面来看,还有一个准则就是合规的本质是企业的风险防控。为什么要讲这个?因为现在我们有很多的概念,有点混乱,我这里时间关系点到为止。第1个概念的混乱,企业家的风险防控。我这里就用一句话来概括企业家的风险防控跟合规没一毛钱的关系。企业家当然要风险防控了,我们每个自然人都要风险防控,不用说规避法律风险,防止受到立案、侦查、起诉、定罪量刑,当然是每个人都有风险防控,你别把它归到合规。

     合规的本质是企业合规,它是企业合规,企业风险防控,企业家风险防控跟合规没有一毛钱的关系。反过来一个企业如果建了完备的合规体系,它有时候还要惩罚企业家,甚至送到司法机关面前处理。

     为什么?切割,有效地实现企业责任与员工责任、高管责任、第三方责任、并购方责任的有效切割。责任是你的,你是总经理,责任是你的,你是副董事长,责任是你的,你是股东,责任是你的,你是第三方代理商经销商,责任是你的,你是员工。保住企业交出自然人,这是合规的生命,哪来的企业家风险防控,这可能跟有些学者观点不一致,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大家可以讨论,我这里不展开,你回去看我写的文章,19篇里面有一篇我说清楚了。

     第二,合规是不是就等于风险防控?合规等于风险防控吗?你要等于我跟你说,有些国有企业胆子大的惊人,他不好好研究合规,它胆子大到惊人,有一次有一个国有企业说合规往哪放,干脆我们有一个风控部,风控部给你弄合规算了。我当时喊他李总,我说你如果敢把合规放到风控部就乱了套了。我们很多国有企业都有风控部、风险控制部,请问你的风控部是经营风险控制,还是财务风险控制,还是合规风险控制?它不一样,合规风险控制是控制所有部门的合规风险,包括你的经营部门,包括你的财务部门都在我监控之内。当时那位负责人瞪着眼睛大大的问我,我放在风控部门不应该啊?错了,概念搞错了。合规的风险防控是受到行政处罚的风险,受到刑事追究的风险,受到国际组织制裁的风险,叫三大风险防控。他跟你的经营风险,挣钱不挣钱,得不到投资、得不到回报,有一毛钱的关系没有?还有他跟你的财务管理有什么关系?财务管理混乱,他跟我合规部门没关系,所以我们的结论是合规不等于风险防控,合规是行政风险防控,刑事风险防控、国际组织制裁风险防控,他是比较窄的一个领域,专门的领域。

     第三,合规是不是等于法律风险防控呢?我们有的人说所谓合规就是法律风险防控,这个话不能说错,但不准确,容易混乱。如果合规等于法律风险防控,朋友们我们干吗要建合规部?我干嘛要搞一个CCO首席合规官,我干嘛要像湖南建工集团那样还搞一个诚信合规管理委员会,你不是有法务总监,你不是有法务部吗?你不是有法律顾问吗?够了,再建合规部门干什么?不多此一举吗?叠床架屋,职能重叠,效率低下。朋友们,我们现在有谁说是首席法务官还首席法务部门?有没有首席法务官,有个别公司有。都被CCO取代。首席合规官,所以现在是首席执行官——CEO,首席财务官——CFO,各管一摊风险,一个是经营风险,一个是财务风险,接下来就是CCO管的合规风险。合规风险不等于法律风险,法律风险是一个广义的概念,我们公司的每一步都有法律风险。我们今天公司一开业,结果公司安全事故频出,死人了伤人了要承担责任。法律责任赔偿。跟外边签合同被骗了,骗别人了,合同风险。你劳动用工,人事风险多了。

     合规管不过来,合规只管两个风险。除了涉外业务以外,涉外业务其实也一样,除了跟国际组织打交道的少部分企业以外,合规的这种风险就两个,主要是有两个,一个是行政监管调查的风险,一个是刑事法律风险,所以你看我们很多律师事务所,他合规部门要么就是刑事合规部,要么就是行政监管合规部,要么有的还叫公司治理合规部,有没有叫民事合规部的?外行。合规一般说来跟民事法律没有直接的关系,当然这个话不绝对,因为我们现在发现我们在跟第三方签合同的时候,发展一个经销商代理商,上游的供货商,你发展的时候,你公司投资并购的时候,投资并购要签合同,签协议,合同里边要有合规条款,有人可能问老师合同里边有合规条款,这不就是合同法吗?不是民法吗?所以我们不能绝对的说跟民法没关系,但是它总体上不存在民事合规的概念。

     好,最后一个问题,合规究竟是法律问题还是道德问题?我们有些人说合规是个道德问题,合规是一个社会责任问题。如果合规是道德问题,朋友们你就可以愿遵守就遵守,愿不遵守就不遵守,道德有约束力吗?

     上个世纪60年代以来,在西方兴起的合规运动,确实一开始就把它叫做道德,有的合规部门叫道德与合规部,有的合规官叫道德与合规官,有些跨国企业还保留这个称呼。合规一开始确实是道德问题,伦理问题、行业资质的问题。我刚才讲了,从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合规进入刑法系统,合规进入行政监管系统,合规进入国际组织的制裁行为,它就不再是道德问题了,它是法律问题。合规为什么是法律问题?因为如果你不建合规,要强制你合规。

     法国萨宾第二法案,反腐败的一个法案,2016年的法国萨宾第二法案在全世界率先建立强制合规制度,达到一定规模和条件的企业不建合规直接行政处罚。既罚你企业又罚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这是强制合规,国会通过的法律,这还是道德问题吗?

     中国证监会对证券行业强制合规的制度也建立起来了,如果证券企业不建立合规机制,证监会有权罚款,追究行政责任,都承担行政法律后果了,还叫道德问题?我国像反不正当竞争法,2018年通过的新的反不当竞争法第7条明文规定,合规可以做无责任抗辩,写入到我国行政法规里边了,是吧?单位员工去贿赂视为单位贿赂,除非有证据证明你不是为了单位的交易,为了谋取单位的行业的这种便利,它的竞争优势,也就是说你有合规管理机制,你有合规管理机制我就不再追究你的责任了。

     单位责任,这已经写到我国行政法,所以答案是合规它是道德问题,它最初是道德问题,它现在仍然是道德问题,我们鼓励一个企业内部要建立合规文化,但这远远不够,什么文化,这是一个惯例,合规也是法律问题。合规作为法律问题存在三种法律当中,一存在于行政法、行政监管法,二存在于刑法、刑诉法当中,第三存在于国际经济法当中。像世界银行的那些组织体系,那些合规体系相当于国际经济法律体系。在国内行政法、国内刑法、刑诉法以及国际经济法中大量存在合规条款、合规的激励机制、合规的惩戒机制。我们还能说合规是个道德问题吗?朋友们?概括起来,合规的本质是企业的行政风险、刑事风险、制裁风险的防控体系,它是道德问题,但现在已经变成了一个复杂的横跨多个部门法的法律问题。

      好,第4个准则就是合规的灵魂在于有效合规计划,我这里不再展开。什么叫有效合规计划?大家记住下面一句话,合规的灵魂不在于颁布一个合规体系,制定一套合规文件。如果给我三天时间,我把全世界最好的企业合规都可以引进来的话,我可以三天三夜就给你制造出一个合规体系。一个书本上的合规计划非常容易能诞生能创造出来。但是,他的生命在于能不能切实有效,合规的生命不在于颁布,就像法律一样,你看我们经常说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颁布而在于实施,我们借用这句格言,合规的生命不仅仅在于颁布,而在于行之有效。行之有效的标志有三个,第一有效的预防违规行为,发生违规行为能预防,防范。我们待会要讲到,通过合规的评估,通过尽职调查,通过合规的培训、上下的沟通,我们达到预防的效果,能够有效的预防违规行为,企业违规行为。

     第二个,有效的识别和监控违规行为。像一个雷达一样,24小时监控企业违规行为,有人报告,违规行为有人报告,而且每一项交易每一项经营活动都受合规的审查,每一项交易活动都有审计的审查、合规的审查、双重审查。如果有违规、有人举报,实时监控。

     第三,一个有效的合规计划,一定要有个应对机制,一旦发现违规行为或发生了违规行为,及时地展开内部调查,及时发现责任人,及时的堵塞漏洞,及时的重建合规计划。所以一个有效的合规计划之所以行之有效,不在于它不发生违规行为。美国司法部有句名言,有效的合规计划不在于说它永远不会发生违规行为,而在于违规行为能得到有效的预防。违规行为得到实时的监控,违规行为一旦发生,能得到有效识别、有效应对、堵塞漏洞,一个动态管理体系才能构建起来。

     最后一点,我们律师合规业务还有一点就是要建立单向合规计划,这一点我特别强调待会每个问题都涉及的问题。

     什么叫单项合规计划?举个例子,某国有企业针对它的整个的合规风险,建立了一个大一统的综合性的合规体系,它列举了常见的26种合规风险。我举个例子,中国国有企业经常遇到的反不正当竞争、反垄断、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保护、税收合规,像什么反洗钱、大数据保护、像反商业贿赂等等,这些重要不重要?

     太重要了。我们把这个叫综合合规计划,一个企业建立一套综合合规计划,这是无效的合规计划。出了问题肯定是无效的合规计划,你等着制裁吧。

     还有像目前为止,中国刚刚启动合规,我们像中央国有企业合规管理指引,国资委2018年颁布的合规管理指引,像2018年年底颁布的由商务部等部门、国资委、发改委7个部门共同颁布的中国企业海外经营合规管理,列举了常见的合规风险,它作为行政法规,列举这些风险无可厚非,但你作为企业,你不能这么来建合规。一句话,综合合规计划是无效合规计划,是没有用的。你只要给一个企业建合规计划,超过两种三种十种,这是不专业的合规。

      好,下面看什么叫单项合规计划?又叫专项合规计划。单项合规计划是针对特定的合规风险建立的专门性的合规计划。你这个企业究竟有多少合规风险?常见有几种?

     我跟你讲,一个企业常见的就是一两种,如果这个企业常见的有20多种,这个企业赶紧枪毙,成犯罪集团了。一个企业由于它特定的经营范围,特定的性质,决定了它的违规经常发生的领域,就那么一两三那几项。

     我举个例子,医疗企业最常见的是什么风险?一商业贿赂,生产销售药品、医疗器械,贿赂医院,贿赂卫生部门官员,反商业贿赂合规,这是你要做的。医院的最大的风险是什么?医院一个是商业贿赂,你收取回扣,人家行贿你受贿,你看国有医院里边是吧?我们都知道这里边的问题了,靠药养医很多医药代表坐在医院,还给你医生发工资,这太危险了,我见过无数这种案件,都是商业贿赂犯罪,这是它的风险。医院还有什么?大数据保护。病人、婴幼儿的信息保护,稍不留神就可能出现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拒不履行信息网络监管管理义务这种,这是我们简称大数据保护合规。一个矿业公司最大的风险是什么?矿业公司最大的风险一个是环境,污染环境,环境保护好,举个例子,一个化工企业环境保护合规。好了,这里我不再多重复了。每个企业一定要建单项合规计划。

     下面看单项合规计划根据什么来建:一、违规经常发生的领域,违规经常发生像民营企业经常发生的融资困难,商业贿赂给别人行贿,单位行贿是吧?融资困难、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骗取贷款、集资诈骗,这民营企业常犯的毛病,你做合规就围绕这些做。

     国有企业出问题在什么地方?也是商业贿赂,他经常是受贿是吧?垄断是吧?涉及到行业垄断,叫反垄断合规。有些金融机构经常出问题,洗钱、反洗钱合规。你看到现在为止,大家记住几个公司做的最好的,像湖南建工集团到现在为止做得最好的是诚信合规管理体系。就针对世界银行的反欺诈诚信和管理专项,是单项合规。当然现在也开始建别的合规了,反商业贿赂合规刚开始,因为建筑领域商业贿赂问题风险比较大,建这个合规。

     你再比如说中兴公司建的合规,目前全世界最先进,合规体系就单项合规出口管制合规,你要研究出口管制合规,一定得看中兴公司他承受了那么大的代价。当付出了那么多代价,在美国两个合规团队监控下合规,还在监控,他有经验。西门子什么最好?反海外贿赂合规,他当年就是被美国联邦司法部、美国证监会以为违反FCPA反法务贿赂法,反海外腐败法来进行的这种行政处罚,达成和解协议,他这方面做得非常好。

     所以大家看尽管如此,像中兴公司、像西门子公司,除了他出问题的合规风险建单项合规计划以外,他也开始建数据保护合规单项计划,反商业贿赂合规计划等等都开始了。这就是合规业务的5大基本准则,很简单,这里点到为止。


三、律师合规业务的五个板块

     下面看第三部分,也是最重要的,律师合规业务的5个板块,我们律师开拓合规业务,我们究竟要做哪些合规业务呢?5个板块,我这里把概念讲一讲,逐一加以讲解。

     第一,合规计划的打造,帮助企业打造合规计划,又叫合规管理体系的搭建,帮助企业搭建合规管理体系。

     最典型的湖南建工集团、湖南某律师事务所,在世界银行的监控下,律师事务所介入,帮助湖南建工搭建了一个有效的合规计划。

      2017年获得世界银行的认可,发出了解除制裁通知书,很成功。帮助一个企业打造合规计划,第1项业务,

      第二,尽职调查。

     坦率地说,我并不是先知先觉,我知道尽职调查这个概念也不超过一年,我过去经常听有的律师搞涉外业务和懂点涉外业务,经常在我面前讲尽调,我真的不懂,我那时候很羞愧,我咋不懂尽调呢?后来才知道尽调就是尽职调查。

     尽职调查全世界公认的是两种尽职调查,一个是针对第三方,一个是针对投资并购领域,你对你投资并购的目标公司,你要做尽职调查。这是企业合规的基本业务。

      第三,内部调查业务,这叫合规内部调查。

     合规内部调查就是违规行为发生后,对违规情况和责任人进行的专门性调查活动,这是律师领导,只有外部律师领导下进行内部调查才能有效。

     第四,执法调查的应对。

     执法调查的应对,涉及到我刚才讲过的像中国证监会和那两家公司2019年、2020年达成的行政和解,典型的行政监管调查应对,达成和解协议了,做这项业务的律师事务所大获成功了。       

     还有执法调查里边还有一种刑事执法调查,主要是公安机关,在实践中99%都是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在立案前进行的初步调查活动,初查。我待会讲立案后你就别搞合规了,立案后就是辩护的天下,别搞合规了,合规到这时候终止了。立案前的初查、行政监管部门的调查和立案前的初查,这一段时空范围这段空档,这块衔接是执法调查应对的黄金救援期。

     最后一个,合规与刑事辩护业务的衔接。尽管立案后,律师做的法律工作就是辩护,但合规仍然与辩护仍然有个延伸,有个交叉和衔接。

    1. 合规计划的打造,合规管理体系的搭建

     首先看第一个,合规计划的打造,如何有效的打造一套合规计划呢?如何有效地搭建一个合规管理体系呢?这个非常专业。这里时间关系我只讲概要,在我发给大家的19篇论文里面,有效的合规计划就写了三篇,美国司法部的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的,还有像中兴公司的像建工集团的、湖南建工集团的,它都是一种有效的合规计划。以到目前为止,不管是美国联邦司法部和美国行政监管部门每年颁布有效的合规计划,英国也每年颁布有效合规计划。法国萨宾第二法案、反腐败法案里边也有一个有效合规计划,世界银行也有效合规计划,有效合规计划也成了专有名词。我的观点是有效合规计划要按照国际惯例来搭建。

     在做这项业务的时候有三点经验值得吸取。第一,有效合规计划的一定是单向合规计划。如果做综合性的合规计划,肯定是无效合规计划,不专业的合规计划。所以要清楚你所服务的企业究竟需要什么样的风险防控。刚才讲了目前全世界最经典的四大合规计划,反商业贿赂合规计划、反洗钱合规计划、大数据保护合规计划,最后一个出口管制合规计划。这是我国目前涉外行的律师事务所从事的四大业务,号称国际一流合规计划,针对中国国内的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来说,可能不限于这四种,如果不做涉外业务的话,可能就没有出口管制合规计划。但是反洗钱合规、大数据保护合规、反商业贿赂合规,这是常见的。实践中可能还有环境保护合规,知识产权保护合规,像涉税案件风险合规,涉及税收问题,金融合规,还有反不正当竞争和反垄断合规,这都是最常见的。

     所以帮助一个企业打造合规计划接了这一单业务,案件来了案源来了,接了这一单业务,你要研究它的合规风险是什么?哪些是他的合规的风险点,最凸显、最经常出现的风险领域,选择1到2个单项合规,就像西门子一样,先解决商业贿赂合规计划,像中兴公司一样先解决出口管制合规计划,像湖南建工集团那样先解决诚信合规管理体系,应对世界银行,一定是单项合规计划。

     有一次一个从事大数据业务的律师问我,老师,如果一个大数据公司找我们,想让我们做合规,我们怎么做?我说你就研究大数据合规,你研究欧盟的GDPR,研究一下美国加州的网络安全保护条例,研究一下中国的网络安全法。研究一下中国刑法关于网络犯罪的条款,先搭建一个数据保护合规计划。这第1个一定是一个单项合规计划。

     第二个在给公司提供合规计划的打造的时候,一定要借鉴以往的经验和教训,把那些全世界行之有效的单项合规计划,建的最好的公司的合规计划,直接引过来,在上面改造。我在合规领域我反对的是另起炉灶,从头开始肯定画虎不成类成犬,很容易走偏,因为这个东西本身就是舶来品,我曾经给很多的企业家讲课,企业讲合规培训,我说如果要搭建出口管制合规,你把中兴公司的合规计划先拿过来,这个基础上根据本企业的特点,再修修改改,它已经搭建的很好了,国际一流的。你如果要做反商业贿赂合规,你把西门子的找过来,西门子中文网站上都有100多条,合规政策、合规管理体系都有,你要想跟世界银行打交道,应对世界银行的制裁,搭建诚信合规指引,你把湖南建工集团网站上那个东西借鉴过来。

     所以一定要借鉴他们成熟的这种合规计划的经验,因为他们都是有效的合规计划,都被审查过了,都被考核过,都是行之有效,而不是像我们有个别国有企业那样建的合规计划,看起来很好看,不实用。这是第2点。

     第三点一个合规计划的打造,你选了一个点,比如说反商业贿赂或者反洗钱的话,紧接下来我要告诉各位一个合规计划要哪个几个板块构成?合规计划叫四大板块,帮他搭建一个合规计划,脑子里边有4个板块,我这点到为止。

     第一合规宪章,要有一个合规宪章,大家知道像雀巢公司在兰州中院审判过程中,雀巢公司用什么来论证自己单位不构成犯罪?责任是员工的呢?雀巢公司在兰州中院二审的时候,成功的切割了单位责任和员工的责任。第1个重要的书证,合规宪章,合规宪章就是合规宪法,当然不能叫宪法了,在国家层面叫宪法,国家根本大法,在公司里面就是最高法律效力的文件,合规宪章,它具有公司章程的地位,是公司的最高法律效力的文件,叫合规宪章。合规宪章一定要指出公司合规的基本理念、基本原则、基本框架,有一个基本的宏观的理念、原则、框架结构。这是合规宪章,我们整个企业从董事会到执行管高管,到下面各个分公司各个部门,都要受他的约束。合规宪章的打造可以放在公司章程里面,可以单独有个合规宪章。

     第二合规的组织体系,湖南建工集团在重建诚信合规管理体系的时候,就建了一个专门的一个合规管理组织体系。合规管理体系一般分4个部分,一、合规管理委员会,一般设在董事会下面,合规管理委员会,他跟审计委员会,大体平级具有崇高的地位,但董事长、总经理都不能担任主席,主席一定得是独立的一个执行董事。第二叫首席合规官,你不管你放在哪里,都有个首席合规官,像实践中叫CCO首席合规官,首席合规官目前在我国基本上都跟法务部门合并,可以。有的叫首席合规法务官,他等于原来的公司总法律顾问、公司法务总监摇身一变,变成首席合规官,可以,但是你内部职能要分开。

     第三要有一个合规部,你可以放在法务部里面,有的叫法律合规部,有的叫合规部。要有一个专门的部门,合规部的负责人就是首席合规官,要他领导一个合规部,注意合规部要根据单项合规,有专门的机构设置,在这一点上给大家推荐中兴公司合规计划打造的极其专业。比如他现在他分了几类单项合规,它有一个出口管制合规、有一个出口管制合规官,领导一个部门。它有反商业贿赂合规,反商业贿赂合规官,他有数据保护合规,数据保护合规官领导数据保护合规部。一看这个架构就是专业。

      还有第4个层级分公司和各个部门,总公司的各个部门和分公司子公司,都要有合规部门或合规专门人员。你没有那么大的规模,你可以有合规的一个人专门负责人,这样就在企业内部搭建了一个自上而下垂直领导的合规组织体系。里面有几个原则:一垂直领导,二独立性的独立利益,不能有利益冲突,它既不能搞经营也不能搞财务。与企业经营活动,财务管理没有任何的交集。还有上下一体上令下达,下面的意见也能直接通向最高层。这样有一个垂直的领导体系。

     大家看这就是合规,你要用这个标准来衡量我们的国有企业有几个能做到这个标准,你要用这个标准来衡量我们现在民营企业,说实在话,合规部门、合规官的地位也没那么高。当然不限于中国企业,全世界的企业都有个共同的规律,没有受到有效的制裁、严厉的制裁,他都不会把合规能搞得很专业,很多都是在受到严厉制裁的情况下,才最终把合规给建立起来。好,这是第2个板块合规计划的打造,你要打造合规体系。

     接下来,合规政策,它是合规体系中的实体法,相当于刑法、民法、行政法的范畴,合规政策一旦写到员工培训手册里边就叫员工手册。注意在很多的公司里面合规政策和合规的员工行为守则实际上是一回事,只是用途不一样,合规政策是让所有人员看的,员工手册是用来培训用的。一个有效的合规政策体系,包含了合规的主要内容、基本内容,像合规的什么组织体系也要写进来,合规的理念也要写进来。合规管理的框架写进来,合规的制度单项合规写进来,日常合规写进来,部门合规操作指南写进来,还有第三方合规,招投标合规,经营中的每一个环节的合规都要写进来。西门子的反商业贿赂合规政策100多条,有的企业甚至200多条。我举个例子,你比如说涉及到反商业贿赂的合规,那就太细了,反商业贿赂合规政策,几乎把国家反不正当竞争、反商业贿赂和刑法有关贿赂的所有的规定转化成条款,写到合规政策体系里,比如举个例子,某企业的反商业贿赂合规计划,包括礼物的大小、娱乐、招待、差旅、赞助、市场、业务推广、慈善捐赠、前任政府官员的聘任、商业伙伴遴选、费用报销、还有产品免费赠送、试用、第三方的监督管理等等,大家看有多少,很细了。

     我概括一下,所谓合规政策体系,就要把行政法、刑法里面所有关于这个领域中禁止性的条款,全都转化成企业的内部条文,也就不看国家法律,不看行政法,就看这个合规管理政策体系、员工手册就知道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它相当于在立一个法,把国家的行政监管法律、国家的刑事法律转化成企业内部的规章制度。

     我们有一家律师事务所接受了一个涉外公司的委托,当时帮他打造一个合规计划,约定是半年,费用几千万,这是很可观的一项业务。后来负责人告诉我,经过这样半年的时间,我们才知道工作量有多大,我们要把所有的行政法规给它穷尽,他一边是企业内部的管理,出问题的地方要考虑它的风险,一边是国家的行政法规、地方法规、部门规章,还有行业的惯例、商业伦理,还有国家刑法的规定,还有相关的案例一结合,给整出200多个条款,相当于一个重新立法,界定了行为的边界,每一步行为的边界范围,说得一清二楚。所以大家看合规这个业务,我们讲起来感到很容易,但要做起来它需要对行政管理,甚至民商事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行业惯例,和企业多年来的一种文化,加上刑事法律了如指掌,穷尽所有资料才能转化成一个员工行为指南、员工行为手册,把他转化过来。好,这块我不再多说了。这叫根据不同的专项合规建立专门的合规政策。

     最后一个,合规体系里面的三大程序法,合规你要帮助一个企业搭建一个有效合规计划,这三大程序法,一个叫防范体系、一个叫监控体系,一个叫应对体系。有律师把他概括为事先防范、事中控制、事后处理,非常形象。我这里点到为止了。

     那么事先防范有4个板块构成,一、合规风险评估。不管做什么样的合规计划,你要帮他做合规风险评估。第二,第三方投资并购方的尽职调查。发展第三方进行投资、并购的时候要进行尽职调查。第三,合规培训。我通过做合规培训,让所有员工、第三方、部门员工能得到培训。培训不是目的,我给你培训完,你要给我留下答案,留下记录,出问题了,培训记录表明单位尽职尽责了,责任是你的。所有这些防范体系,其实它都是切割公司与第三方与投资并购的目标公司、还有我们的员工、分公司人员切割责任,转化成证据。还有内部政策沟通,这叫事先防范,合规评估,尽职调查、合规培训,还有内部的政策沟通。

      什么叫事中控制?又叫监控体系,包括全流程合规监控,每一项签每一个合同、做每一个业务,进行每一个产品制造销售环节都要合规监控、合规把关、合规一票否决,要全流程合规监控。在合同里边合规部门要把合同关,看有没有违规。接下来举报机制,这就是所谓的吹哨人了,要24小时举报,你帮助企业搭建的时候,你要建24小时举报机制,电话举报、网络举报、有专门的平台,对举报人要保护。

     第三,合规审计,要专项审计、定期审计,审计和合规是有密切联系的,通过合规审计来发现问题。

     第四,合规报告制度,专项报告,定期报告,自下而上地报告给最高管理层,把合规的风险合规行为的发生报告过去,这叫事中控制,又叫监控体系。

     最后一个叫应对体系,所谓应对体系就是违规行为发生以后的反应机制,违规行为发生了,或者违规行为被发现了,外部就要调查你了,你自己得有一个反应机制,你不能上来就毁灭证据,伪造证据,这很危险。一个现代的企业,一个伟大的企业,一定得有一套专业的应对体系:一内部调查;二尽快处理违规的员工和三方;三合规体系漏洞的整改,发现合规体系的漏洞、赶紧整改。最后一个要配合调查,必要时进行报告披露,你配合监管部门调查,你不要反抗,不要毁灭证据,不要伪造证据,不要建立攻守同盟,配合他,获得利益的最大化。减轻处罚所带来的烈度。

     好,以上给大家讲的是律师合规业务的第1个板块,合规业务合规计划的打造。这是合规里边的最核心的一个业务,我最近这一年以来,我遇到过好几个律师,告诉我,老师有一个跨国企业找我,民营企业找我了,让我帮着量身定制一套合规计划。

     就说这个,一定要记住刚才讲的单项合规,吸取以往的经验教训,建立了四大板块,工作量非常大,有时候需要一个团体,进驻企业几个月甚至一年以上的时间,才有可能把它搭建起来。一旦搭建起来,他就是有效的合规计划。他就可以一劳永逸,所以这项业务你怎么收费,这就得请教明白人了。

     一个团队五六个人,你在这里一弄半年乃至一年,这就是一项长期的任务。这合规业务表面看起来有些方面跟法律顾问很接近,是因为它很多方面是要把很多的业务转化成一个长期的调查起草文件,反复征求意见,它不像诉讼那么轰轰烈烈的,它不像非诉业务,有些业务那样可能工作十几天二十几天就能完成,他有的时候是长期的。

     好,这是第一个板块。你做什么合规业务呢?合规计划的打造,合规管理体系的搭建。

      2. 尽职调查

     第二个叫尽职调查,我刚才讲过尽职调查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专业合规业务。尽职调查顾名思义就是对一般情况下对两种人、两种企业的尽职调查,有时候也包括自然人,这里面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企业。第一,叫第三方商业伙伴,简称第三方。第二,投资并购的目标公司,准备把谁给并购过来?向谁投资?入谁的股?最常见的就是我买它的股,我买它60%的股,我成为控股母公司,它成为我的子公司了。这是投资并购。这里面有个问题,朋友们,我想懂企业的人都不用我多说,我点到为止。你发展第三方的时候,你要不做调查,不知道这个人是干啥的,他的历史如何有没有违规,有没有犯罪,你有可能把一个犯罪集团给发展成第三方。别人在卖股份、股权,出让,你把这个股权给买过来成了控股企业了,你作为母公司你的子公司,他就是一个犯罪集团,我们经常说叫带病收购,带病发展第三方,这种情况一旦发生,责任难以豁免。在公司法上有两个重要的追责原则,一个叫严格责任原则,民商法里边有个严格责任原则,一般来说员工以单位名义实施的行为视为单位行为,你单位有没有责任我不管,只要员工以单位名义进行的都叫单位责任。

     同样,子公司或者第三方打着你的旗号进行的经营活动,如果违规了,你承担严格责任,严格责任就是无过错责任。这个厉害吧,你发展了那么多第三方,发展了那么多的并购把目标公司并购过来了,他们打着你的旗号从事的活动,由你买单,你来承担责任。你说我不想当冤大头,合规啊!用合规来甩开这些责任。用合规来分割责任。公司法上还有一个概念,这都是公司法上我后来学来的,叫继承责任,主要发生在公司并购当中,你把那个公司给买下来,或者买下控股了,股权买下来,那个公司原来跟你没关系,原来他犯了罪了违规了,但是没有被发现,结果你成了控股公司了。你继承了这个公司的股权,同时继承了他并购前的违规行为,你承担责任。那怎么办?你并购前就要做一个调查,尽职调查。你并购前做了尽职调查,出了事切割责任。你发展第三方商业伙伴之前做了尽职调查,第三方出了事跟你没关系,你尽到了注意义务、提醒义务、预防违规的义务,跟你没关系。

      好,下面我们下个定义,律师事务所所做的尽职调查,就是针对第三方合作伙伴,针对投资并购中的目标公司,为了防范他们违规行为所可能带来的法律风险,防止母公司引火烧身,有效地切割责任,所建立的一个专门的调查业务,发生在发展第三方时,你发展第三方创业伙伴要做到尽职调查,你进行投资并购前要做尽职调查,你并购完了再进行尽职调查来不及了,发展第三方有个尽职调查。

     好,我们刚才讲到第三方,有多少第三方呢?第三方实践中会有十几种第三方,最常见的有上游的供货商,下游的经销商、分销商、代理商,除此以外,还有一些特殊的商业伙伴,比如一个企业要找旅行社,旅行社代理你,是吧?你给商业伙伴、给朋友、给跟你合作过的政府官员去旅行,旅行社就成了第三方。你找会计事务所做审计,会计师事务所也成了第三方,律师事务所有时候也会成为第三方,等等。

     好,我们讲2点,第三方尽职调查目的,两个。对第三方和对投资并购的目标公司,它的违规行为、合规制度、违规的历史情况展开风险调查。第二、一旦出现违规犯罪行为,有效切割母公司与第三方的责任,有效的切割母公司与被投资并购方的责任。这样永远把母公司放在安全的境地,所以它是风险防控,责任及时地有效切割,一个尽职调查报告发挥的作用。

     下面看,一般来说尽职调查有哪些内容呢?

     一般来说我们在做尽职调查的时候,一要调查第三方公司或投资并购的目标公司,他的业务范围、经历要进行调查。第二要调查他先前的不合规的行为,违规行为、犯罪行为,遭受行政处罚的行为,被定罪的行为,以及他的遭受社会声誉的负面评价的行为。都要展开调查。第三,第三方还要调查第三方和目标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合规行为,有没有承担过刑事责任、行政责任。第四、投资前的目标公司的行为,有没有可能被母公司继承下来,成为自己的责任。第五、投资并购后的行为有没有可能导致母公司承担责任,最后投资并购完成后,整个它的经营的状况,他有没有这种违规的惯例、违规的文化,都要综合调查。

     调查方法我这里不再多说了,我也不是很在行,大家可以看国内做的最好的律师事务所,他们网站上都有,叫尽职调查的基本方法,有信息公开检索、问卷调查、背景调查、文件审阅、财务账目审查、管理层访谈、现场调查等等的七八种调查方法。这种调查当然是民间的,需要注意的是尽职调查的最高境界,由一个中立的律师事务所作为一个法律专业人员,建立一个团队,起草一个经过调查完以后叫尽职调查报告。一般报告的名字叫第三方尽职调查报告,或者叫投资并购尽职调查报告。这份尽职调查报告起草完毕以后,全面的评估第三方的风险,投资并购的目标公司的风险,提出补救的措施,提出加强管理,完善内控政策的方案。

     这份尽职调查报告,一方面管理了第三方,管理了投资并购的目标公司,切割了责任,另外投资并采访报告就是一份关键的书证。一旦出现违规行为发生后,他拿出来就可以证明我尽到了注意义务,第三方的注意义务。我尽到了管理义务,尽到预防违规犯罪的义务,有效的把母公司跟第三方的责任实现切割,把母公司跟投资并购目标公司之间的责任实现切割。我想这叫尽职调查,这不是调查玩,也不是光起草一个报告,它是有效的切割母公司与第三方和被并购方的责任。

     3. 内部调查

     好,下面看律师业务的第3个板块合规内部调查。在西门子案件当中,合规内部调查是国际公认的律师事务所做的最专业的合规内部调查。大家看发给大家的19篇文章里面,我专门有一篇叫西门子的合规体系,我花了好几天研究西门子建立合规体系的过程,尤其第一次接触内部调查的报告。当然全文我们没有看到,是在西门子中国合规体系看到的。当时西门子案发后,在西门子案发后,美国联邦司法部和美国证监会介入,当时西门子聘请了国际一流的律师事务所做了合规内部调查,美国德普律师事务所做了内部调查,你们知道德普律师事务所做的合规内部调查,整个合规调查下来是两年时间,我看到的文字资料两年时间调查了西门子五分之二的员工、高管,查阅了上亿份交易记录,工作量太大了。最后起草了一个合规内部调查报告。这份合规内部调查报告就被提交给美国证监会、美国司法部,美国证监会和美国司法部就根据内部调查报告,跟他达成了和解协议。内部调查报告起了了画龙点睛的作用。合规内部调查是指在违规犯罪行为发生之后,尤其是行政违规行为发生后,在行政监管部门展开调查前或调查过程当中,违规企业委托外部的律师事务所,就违规行为和违规人员展开的综合调查。注意这是一种综合的调查。

     这种内部调查有4个目的,注意这种内部调查合规内部调查它的目的有4个,第一个调查违规行为,要把企业违规违法犯罪行为调查清楚。有人说你怎么自我调查?律师领导,绝对不能让企业领导,企业领导就不叫内部调查,尽管他名义上是内部的,他就不具有合规调查的性质。外部律师事务所律师领导和调查,调查违规行为。第二调查责任人,负责任的自然人、高管,高级管理人员加上有关的员工、第三方,调查他们的责任。第三、查找合规漏洞,找到合规管理的漏洞和缺陷。第四,提出整改方案。这个是要提出整改方案,提出或者重新建立合规体系改进合规体系,完善合规体系的方案提出来。最终的目的是主动披露违规行为,交出责任人,或者严惩责任人交给司法机关,有效的切割公司与员工的责任,公司与第三方的责任。你看我把第三方都给他的责任都给调查清楚了,你该处理处理,跟我没关系,切割了。我内部的员工干的,内部的一个副总经理,带领他的部门干了一件违规的事情,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我不知道,而且我尽到了我的义务,他们干的,去处理他们吧。当然我合规里边有漏洞,合规体系有缺陷,我提出调查清楚漏洞缺陷在哪里,提出整改方案。这是内部调查的目的。内部调查是在违规行为不可避免,违规行为的披露发现已经不可避免的情况下,一种危机处理方式,他被称为律师合规业务的帝王业务、核心业务。

     这个业务太重要了,一般来说让它建个合规业务,他有可能想建,但更多的是危机来临,它合规的业务的需求大大提升。因为根据国际的通用的合规内部调查的要求,一般它的原则三个原则,第一独立性原则,合规内部调查一定要由律师事务所领导,绝对不能由公司内部人员领导,公司法务、公司合规官,都不能领导,必须利用独立的律师事务领导。所以朋友们律师事务所、律师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比什么都重要。有了良好的社会声誉,有强大的专业团队,到头来就会被政府监管部门指定这个团队来做合规内部调查。你像西门子公司案发后,当时德普律师事务所是美国司法部、美国联邦专家会点头同意,比如说德普律师事务所担任内地调查的负责人,独立调查不意味着说你就不能加入企业内部人员,企业内部人员可以,但一定要跟案件没有利益冲突,有利害关系的那些责任人不能进来。另外强调它的专业性,在独立调查同时要引入专业人员,像会计师、审计师事务所,所以你知道全世界有四大会计师事务所,他们经常跟律师事务所联合做内部调查,谁也离不开谁。所以西门子案件德普律师事务所就请了美国一个著名的会计事务所的团队,会计师事务所加入律师调查团队。因为审计,律师不一定很专业,人家专业,还要接受律师的领导。第二保守秘密。因为由于涉及到对企业内部的经营活动违规行为、违规责任人的调查,保守职业秘密。第三,要严守国家法律,在法律的范围内来展开。你不能够违规进行,同时注意职业风险,最终的合规内部调查是形成一份合规内部调查报告,就像尽职调查报告,合规内部调查报告除了自己留一份给企业作为书证以外,尽到了注意义务、调查义务,提交给行政监管部门,提交给刑事执法部门,这是一种应对危机的处理方法。提交给监管部门,提交给执法部门,才能进行下面的业务,有效的谈判,有效的和解,要求宽大处理。

      4. 执法调查的应对

      好,下面看第四项业务,执法调查的应对。在执法调查的应对业务当中,应当说这次进入到合规业务的另一个核心环节了。所谓执法调查的应对,中国跟西方不一样,比如说在西方国家,一个违规行为发生以后,行政监管部门和刑事侦查部门齐头并进,同时调查,我们国家很少有这种情况。比如在西门子案件当中,美国司法部作为美国联邦检察机关,他是刑事侦查部门,美国证监会是美国的证券管理部门监管部门齐头并进、同时调查。中兴公司涉及出口管制问题,美国商务部、美国财政部这两家是行政监管部门做行政监管调查,美国司法部作为美国检察机关,它是进行刑事侦查,所以国外它有时候达成和解或者是应对的时候,同时要应对行政监管调查和刑事侦查,按理说它比中国更难。

     中国的特点是什么?我们是行政处罚前置原则,我们70%到80%的案件,是先进行行政监管部门调查,调查一段时间再交给公安机关或者其他侦查机关立案侦查,所以我们国家就有一个非常有意思的现象,在发展律师业务的时候,大家要注意,叫行政监管调查开始几个月,然后再交给公安机关立案,它还有三个月,按照惯例,公安机关的立案前初查三个月,等立案了,生米煮成熟饭了,那就是合规就到此结束,那是辩护的天下,代理的天下,合规的空间止步于立案、刑事立案,在监管部门的调查,乃至监管部门即将调查和正式调查和公安机关立案前的初查这一段,就是中国的执法调查的应对的时空范围,我应该说清楚了啊。起点是监管调查,终点是立案,在这个环节,几个月甚至一年以上的大块时间,如果你有机会给他提供合规法律服务的话,这是中国特色的合规的执法调查的应对。

     好,下面看,在这个阶段的合规执法调查应对中,我们的目标是什么?我们要做这个业务,接待一个公司,你看我刚才讲过的,我接待了那么多律师事务所,他们服务的企业有的面对的是税务部门的调查,有的是市场监管部门的调查,有的是数据网络监管部门的调查,不管谁调查,它还没有把它交给公安机关,还没有立案,甚至立案前初查还没有启动。这个阶段的目的是什么呢?达到什么意图呢? 

     一般来说有这么几个,第一,将案件最大可能阻止在行政监管调查环节,把案件阻止在行政监管调查环节,说服行政机关不移交公安机关,你别交给公安机关,我配合你,我交高额罚款,我跟你达成和解,我进行整改,我建立内控体系,我处理责任人,没问题,将案件阻止在行政监管调查阶段,阻止在公安立案大门之外,说服行政机关不移交公安。第二,在行政监管阶段,尽可能跟监管部门达成和解和谅解,你通过配合调查,答应它的条件,积极整改,达成和解谅解,避免最严重的后果,双重资格剥夺。一个是剥夺你特许经营资格,不让你做证券了,不让你做特许经营资格了,企业死定了,吊销营业执照,还有这两个经营资格的剥夺、执照的吊销,这是要避免的。这是企业的利益的最大化,这是第二个。第三,一旦到了公安阶段,在三个月左右的立案初查阶段,仍然有合规业务的空间。你的目标是说服公安不立案,你不要立案,对吧?我积极整改,我该缴纳罚款缴纳罚款,我尽量的说服公安机关,不要启动立案侦查程序,把案件阻止在立案的大门之外。所以要么把它实现在行政监管阶段软着陆,不移交公安,要么在行政监管阶段,尽可能的和解,阻止出现最严重的后果,就是那个双重资格剥夺,要么移交给公安以后怎么办?说服公安不立案。这就是我们的三大目标,当然说起来只有一个目标,叫行政监管环节利益最大化,公安不立案、刑事诉讼程序不启动,这就是目标。

     好,那这个环节能做哪些工作呢?我这里时间关系有些一笔而过,重点讲一个理论,我发明的一个理论。第一,在这个环节是内部调查的延伸,刚才讲的合规内部调查,它的延伸,要主动的调查违规违法行为,积极配合报告违规事实,报告违规人员,处理违规责任人,跟刚才是衔接的。第二,要诊断法律风险,尤其要对企业的商业模式、交易模式本身有没有行政违规的风险和刑事风险展开诊断,诊断商业模式的风险,诊断交易模式风险太重要。比如刚才讲到的广州那个案例,一个传销的案例,我们拿过来这个案卷材料,听有关人员详细介绍它的商业模式。朋友们,我忍不住要说一个观点,我在很多案件讨论当中,特别是经济类的、金融类的企业涉嫌犯罪的案件当中,我要的是商业模式。你哪怕一张纸给我说清楚商业模式,结果恕我直言,有个别律师,讲三个小时讲不清楚商业模式。你告诉我交易模式,你画个图表,你自己要阅卷,要吃透案情,用深入浅出的语言告诉我交易模式是什么?说清楚了以后事就很简单了,有刑法专家、民法专家诊断,有行政法专家,行政违法围绕哪里?刑事犯罪哪个罪名?如果构成行政违法,能不能转化成犯罪?他一下子给诊断出来,所以大家注意,这个阶段的核心,就是要诊断商业模式,诊断交易模式中行政违规的界限、犯罪的界限,它们的衔接点,把它搞清楚。第三,提出和解方案。这个阶段如果在行政监管阶段,一定要想办法提出和解方案,和解方案你要有几个非常重要的行为才有可能和解,和解意味着妥协。一、你要提交内部调查报告,合规内部调查报告。二、要找出责任人,并处罚责任人交出责任人。三、你要指出你的合规漏洞,必要时你要说清楚哪些是第三方的责任,哪些是员工个人责任,柔中带刚,柔是配合,刚是责任分清楚,员工的责任跟本企业的责任没关系,第三方的责任跟本企业没关系,本企业的最大的过错是合规管理有一定的漏洞,有薄弱之处,造成第三方或者是员工钻了空子。这是我想说的第三个,你在应对执法调查的时候要提出和解方案,提出整改方案、缴纳罚款、缴纳和解金,换取最大的利益,避免吊销营业执照,避免刚才讲的剥夺特许经营资格。

      好,下面提出一个理论。第四个,在应对调查执法调查环节,实际上我认为中国的合规业务里边有一个最重要的一块,我经常说一个问题,有些做刑事辩护的律师经常告诉我,陈老师你一直倡导合规合规,我按照你的说法去搞合规了,结果合规了半天,企业不听我,哎呀,开展合作业务太难了。人家宁肯信民商事律师,人家宁肯信公司法律顾问律师,人家就不信我刑辩律师,我刑辩律师一出场,人家就觉得我是灾星,就好像打仗带着棺材一样,就想出席一个婚礼,结果穿着一身孝服一样。这是有律师告诉我的,说的话非常极端。刑事律师给人的印象好像是家里要出大事了,才有刑事律师介入。我开展合规业务咋这么难?我想指出的是你开展合规业务难原因很多,我待会要讲跟你的客户有关,你的没有建立客户思维,没有发展一批企业客户,你老有案源思维,老找案源,找案源,哪有案源呢?合规业务没有案源。它是一种客户式,建立一种高度的信任,一个高度专业化的律师团队,人家才会找你。而且以前跟你合作过,你给他做过顾问,你给他咨询过。你社会声誉特别高,专业性很强,自然有人来。我跟他刚才提到的那几家中国顶级的律师事务所做合规业务最好的,他们业务都做不过来,外企、国企、甚至民营企业、上市公司,源源不断,人们相信在业内他做的最好,不是看哪个律师的品牌,他看的是整个所的良好的声誉和专业化的团队,这个我待会再讲。

     那么如何才能进行应对这种执法调查呢?我这里提出一个理论,这块是展开一点点,叫消灭犯罪构成要件理论,把犯罪构成要件加以消灭这个理论,这说出来大家可能觉得有点纳闷,陈瑞华老师你怎么在这去消灭构成要件啊?构成要件能消灭吗?你难道要鼓励我们毁掉证据?毁灭伪造证据、唆使证人作伪证吗?绝对不是。那都是违法的,甚至构成犯罪的,绝对不能做的。你帮助企业合规,你不能用违规的行为来做合规业务,朋友们,所谓消灭犯罪构成要件理论,它是针对辩护而言。朋友们大家知道辩护是做什么?尤其无罪辩护,他的逻辑是什么?这个案件事实已经发生完了,立案了嘛,侦查起诉了,进入程序了,案件事实已经发生完毕,我要论证不符合特定构成要件,这叫辩护的思维。再说一遍,刑事辩护的思维是指在案件事实完成后,在刑事诉讼程序过程当中,律师拿出证据来论证,犯罪构成要件不成立,本案不符合犯罪构成要件,事实已经发生完了,把这个事实往犯罪构成要件上去套,不构成。举个例子来说,这个传销,组织领导传销行为已经完成了,公安立案了侦查了,根据组织领导传销的行为,认定是否符合组织领导传销罪的构成要件,你要做无罪辩护,你怎么说这个行为不符合构成要件?你论证的是不符合构成要件,你没办法论证那个行为。当然你也可以说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也可以,但一般说来,如果证据充分的话,你做的无罪辩护主要是它不符合构成要件。概括一下,刑事辩护的思维是案件事实已经发生完成后,论证它不符合特定的构成要件。 

     合规的思维是什么?合规业务的思维,是案件事实正在发生,没有完成,要阻止它发生,纠正它发生,弥补它的后果,以消灭构成要件,既消灭了特定事实,又消灭了构成要件。比如刚才讲的传销案件,辩护的思维是传销行为已经完成,我现在论证它是不是符合组织领导传销罪的构成要件。如果是合规的思维呢?我就要公安还没有立案,事实正在发生,行为尚未结束,我就要让他重建商业模式,赶紧在网站上建一个商业模式,建立退货机制,所有人买的货都能退,交点手续费就能退,叫敞开退货的门路。这样不就证明你是经营的是商品,经营的是服务,商品服务不是工具和道具,而商品和服务的营所赚取的利润远远超过发展下级人头费所获得的利润。这就把组织领导传销罪的核心构成要件,以商品服务作为工具和道具,没有真实的交易这个要件给消灭了。同样在骗取贷款罪过程中,某企业涉嫌骗取贷款案件尚未立案,他欠了银行4亿多元,差一个月到期,结果老总要出国被拦住了,海关截留了,内部监控了,不让走了,上黑名单了,这才知道危险。这时候还没有立案,我们当时给他出了主意是你还差一个月,这一个月之内赶紧找银行,跟他签订合同,约定还款期限,分期还款,每个月一月一号晚上十二点之前,打几千万,两年还清。银行如果跟你签了还款协议,你拿着还款协议,就能够消灭骗取贷款罪的构成要件。骗取贷款罪,一个是骗取行为。二是损失巨大,情节严重。我已经跟你签了还款协议,我尽了我的还款义务,我现在由于不可抗力原因,资金链中断,不能一次返还了,我签了还款协议,情节不严重,有还款的诚意,没有造成重大损失。重大损失是两年以后我不还,我撕毁协议才能叫重大损失,损失没有造成对吧?我继续还。 

     朋友们,这种合规业务律师介入,及时给出主意,不就是在立案前把骗取贷款行为这个事实没有完成,给他往后拉了一下,弥补了他。一句话,把这个案件事实让他朝着犯罪奔跑的路上拉了回来,纠正了他的行为,弥补了他的过错,消灭了构成要件,像刚才讲的一个高科技公司,是吧?向不特定人群,吸取存款几个亿,他一到公安那告你去,你跑不掉了,100%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了,但是他没向公安那儿告,说明行为还在继续当中,事实还可以挽回,这是合规的生命。一立案那就等于立案后,你再做什么就没用了,那叫犯罪后的行为。我现在我跟你债转股,我把你们都变成我的股权所有人、持股人,你们高高兴兴的也不报案了,那么这就不叫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债转股了嘛,这不就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构成要件给打掉了嘛。我这里不再一一举例子了啊。实际上大家想想看,这种化解法律风险的方案,不就是消灭犯罪构成要件吗?

     好,下面概括一下,这种消灭犯罪构成要件的这种理论,如果能得到大家接受的话,这是我自己琢磨出来的。经过大量的案例提出来,哪本教科书上都没有,因为合规这本身就在探索,西方也没有美国也没有。消灭犯罪构成要件的理论,它建立在犯罪行为正在进行当中,违规行为正在进行尚未完成,所以通过积极的主行为把他得以纠正得以弥补,得以挽回损失。这样他就失去了立案的这种理由,犯罪构成要件消灭掉了,案件就实现了构成要件不成立,立案就阻止了。 

      所以它可以通过达到三个效果,消灭犯罪构成犯罪要件:一、要通过改造商业模式、交易模式,采取整改措施,建立预防犯罪的机制,我帮助你改造商业模式了,改造交易模式了,从原来带有一定的违规和天然的具有犯罪性质的交易模式,消除了其中的风险。第二、我采取纠正措施、补救措施,我积极促成和解,积极让投资人、让被害人接受和解,避免他们报案,避免案发。三、我收集证据证明不存在特定构成要件,我也可以收集证据证明,特定构成要件尚未出现。第四、通过收集证据证明,行为系员工所为,第三方所为,不是我所为,这个行为是员工所为,第三方所为,不是我所为。以上都是化解刑事风险的方案。

      5. 合规与刑事辩护业务的衔接

     最后一点,在合规业务的开拓里边,我们有五个板块,讲了四个了。第五个,合规与刑事辩护业务的衔接。我刚才讲过,合规和刑事辩护的分割的界线就是立案。在立案前是合规,立案后辩护,当然还有代理啊,给被害方,给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代理。于是我们不禁要问,难道我们的合规跟辩护真的就是井水不犯河水、一个鸿沟给划开了吗?以立案为标志了吗?不是,合规和辩护仍然具有密切的联系。合规的本质是风险防控,辩护的本质是论证被告人无罪、罪轻,说服司法机关作出宽大的处理,无罪处理或者宽大处理。那么合规跟辩护的最大的关系,就是合规可以成为辩护的策略。大家注意,有效的合规、有效的合规管理、有效的合规计划,在案件刑事诉讼不可避免的情况下,在自己的委托客户不可避免的进入刑事诉讼程序的话,我们最大限度的防范风险,但是我们不是神,我们也不是司法机关,我们决定不了案件的结局。当案件不可避免的进入刑事诉讼程序以后,我们的合规那些活动并没有白费,我们的合规的努力仍然可以作为辩护的策略,合规本身就是辩护的策略,表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通过有效合规帮助企业做好应诉的准备,企业一旦被追究责任,被立案侦查。公司高管、公司责任人员、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一旦被列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这时候我们的合规律师仍然有作为,帮他做好应诉的准备。应诉的准备的基本点有几个呢?一是搜集保全有利于客户的证据,这时候你帮他搜集证据,帮他保全证据,你这个公司里边的证据要把它搜集起来,必要的时候保全。当然我们不能说跟侦查机关抢时间,它那边侦查你这边反侦查,绝对不允许。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不许伪造、变造,也不许篡改,更不得隐匿,但我可以copy,我都做一份复制件。有的时候我们看在刑事辩护当中,我们看到最悲惨的是由于律师介入的时间太晚,公安机关一介入,把所有的文件一股脑的全拿走了,到最后你调取都调取不来,为什么不能提前把有关证据给他copy、复制、给他准备一份呢?予以良好的保全呢,这是没问题的呀,对吧?你来侦查,我配合你,你没来之前,我的公司的合规律师先把它搜集一下。另外一个对执法调查采取理性的配合,刚才讲不要毁灭证据,不要建立攻守同盟,不要毁灭证据,不要藏匿证据,还有必要时向侦查机关提交必要的抗辩意见、证据材料。我们国家刑诉法明文规定,在侦查终结前可以向侦查机关发表辩护意见,立案后就可以提交你的辩护意见,包括像批捕的检察官是吧?黄金救援期发表辩护意见,向检察官发表意见都可以,这是一个。另外一个,做好辩护前的准备工作,准备好辩护律师的资源、辩护费、专家资源,都要事先准备好,我很赞赏某企业一个企业高管的一个从容不迫的态度,在配合调查完以后,发现公司被指控涉嫌犯罪,单位行贿。他本人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当然也是这个可能要面临被采取强制措施,在此之前他做了三项工作,第一、指定公司的一个合规律师,担任未来的辩护律师,合规律师对公司了如指掌,又有刑事辩护的经验,直接做辩护律师,合规律师直接转化成辩护律师,这是律师生涯的最高境界,得到客户的真正认可,而且便于开展工作,了解公司的管理、公司的各方面的不足。第二、把专门的辩护费用做好准备。单位的辩护费用、自然人的辩护费用全都做好准备,指定专门账户,力图使它没有任何法律风险,还有专门安排了专家资源,这个案件涉及到审计部门领域的专家,还有其他领域的人,还有法律专家、专家资源准备好,一旦出问题,请专家帮助鉴定,甚至请专家辅助人。这里的专家很广义,还包括专家辅助人,未来能够对公司的审计公司的账目进行专门的审计工作,提供专业支持。你看合规律师作为公司的法律顾问,有的时候跟公司法律顾问性质相似,他做的是风险防控,他的整个思维方式跟辩护律师有时候不一样,辩护律师事后补救,他是一种事先防范,有了这种事先防范的思维,就可以为辩护做好准备。        

      第二,搜集合规管理证据,做无罪抗辩,这是非常重要的。迄今为止我已经举过兰州中院雀巢公司那个二审判决书的例子,雀巢公司5个员工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二审上诉的时候,把责任推给雀巢公司,说是单位犯罪。二审的时候,雀巢公司提交了几份合规的文件,合规宪章、合规指引、合规政策等等等等、合规培训记录,充分证明我们进行过有效的合规培训,禁止员工从事非法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这些证据,这样就证明合规管理的证据,充分证明这是员工行为、这是高管个人行为、这是第三方行为,有效的切割了公司的刑事责任和员工的责任、公司的责任和第三方的责任,证明公司既没有犯罪的故意、又没有过失,尽到了注意义务、预防犯罪的义务,尽到了管理义务。这不就是无罪抗辩事由嘛,在我国已经出现了。我们现在越来越多的法官认为一个企业如果有证据证明自己尽到了管理责任,合规管理责任,有的时候不叫合规,我管理的义务尽到了,就不必承担责任。比如一个大数据公司,我尽到了管理义务,结果我下面的第三方征信公司泄露客户秘密、客户信息了,下面的员工泄露客户信息了,他个人行为啊,我大数据公司没有责任啊,我就不承担拒不履行网络信息管理义务罪,我尽到了义务,所以搜集合规管理的证据可以作为无罪抗辩的根据。

第三点,搜集合规管理的证据可以作为从轻量刑的情节。如果定罪不可避免,大家想想,三个证据能发挥作用,作为从轻量刑情节。一、我有一套合规管理体系。二、我尽到了注意义务。我培训了我的员工、培训了第三方,三、我做好了尽职调查。我举这个例子,这三个证据足以证明我的责任比较小,单位尽到了责任,尽管存在过失,但他尽到了注意义务,至少没有鼓励他从事违规犯罪行为,没有怂恿他从事违规行为,我尽到了注意义务,我尽到了管理责任,我尽到了堵塞漏洞的责任,你即使要对我定罪,那在量刑上考虑情节的话,我的社会危害程度大大减轻。另外你的刑罚的一般预防和特殊预防的功能得到发挥,我能够尽到注意义务,我尽到了管理责任,说明我犯罪主观恶性不强,我也没有再犯罪的可能性。好,这就是我给大家讲的最重要的部分,叫律师合规业务的五大板块。


四、律师拓展合规业务的方法

     好,最后一个问题。第四个大问题,律师拓展合规业务的方法。那么合规的业务,我研究了好多律师事务所,包括国外的律师事务所,包括中国顶级的合规律师事务所,无非就那几个板块,可能合规和刑事辩护的衔接,可能还是我昨天到今天在备课的时候,我认真的考虑了一下,要加上去,他实际上是有衔接,应该说清楚。 

     那么怎么扩展这个业务?我刚才讲过了,很多律师朋友,特别是长期做诉讼业务的朋友,很多做刑事辩护的朋友,我在去年一年时间里讲了得有20多场合规的讲座,对象几乎有大学师生,有企业,也有律师事务所、有律师协会,有的培训几千人,有的七八百人,齐集一堂,当我讲完合规业务的时候,我印象里边脑子里边总有这样的问题在问我,我相信在座的各位也会有这种问题,哎呀,我怎么找客户?我满大街找客户找不到啊,这就是一个难题。如何寻找客户?如何展开这个业务?一个是到哪里去找客户?第二个,到哪里去找业务?为什么有的所业务不断,忙不过来,有的所成立了合规部,没有业务,有时候无偿奉送合规讲座,给企业做讲座,它也不愿来。所以这就是不是应验了中国古人的一个话,原话我记不得,大体的意思就是你越是有意做一件事情,越是做不到。相反你越做好储备,了解这个业务的规律,按照这个规律拓展业务,将来不请自来,客户早晚会来,所以方法要对头,方向要准确,胜过现在动不动到处开拓市场、开拓客户,当然在座的有很多可能来自基层的律师事务所、来自县里的、来自地级市里的,在我们那里有多少企业合规啊,动不动辩护、关系摆平啊,出了事企业才不会找律师呢,找关系、找县委书记、找市委书记、找市长,什么时候找律师呢?进去了,人进去了,该找的关系都找了,结果是无效的,这才找律师,黄金救援期都没有了。所以在省城以上北上广深这些大城市,像我特别看重像北京、上海、深圳、广州、成都、杭州、南京这些大的中心城市,企业多,人的观念比较开放,律师拓展合规业务,给大家讲5个方法,供各位参考。这都不是我琢磨的,因为我也不做律师,有时候给律师做个论证之类的,接触了很多律师、接触了很多案子,但是我本身不是律师,我都是从律师那里得到的启发,供各位参考。 

     第一个,如何拓展客户?我觉得根本的是个思维方式的区别。我把它概括为刚才也提到了,这里稍微系统一点,刑事辩护也好,诉讼也好,诉讼业务、刑事辩护业务,根本的思维方式是案源思维方式。相反,合规业务的思维方式是客户思维方式。你看这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思维方式。我们先看第一个,案源思维方式是指有人遇到官司、纠纷,比如民事案件发生纠纷要告谁?或者被告,行政诉讼民告官了,或者行政机关被控告,遇到民事纠纷、行政争议了、刑事案件被提起诉讼了,比如被立案被采取强制措施了,这个时候经委托人主动寻找,找到律师。我们把在案件发生后,民事纠纷、行政争议和一个刑事案件案发后,被委托人委托而来的案件的来源称为案源。案源思维有以下特点:一、当事人、委托人陷入困境,犹如一个人生病了,我家里人得绝症了,求救般的眼神看着医生,我要打官司了,我被告了,我告别人了,我家里人进去了,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叫被立案了、拘留了、逮捕了,家里塌天了,所以客户处于弱势的地位,求救的地位;相对应的,律师处于相对的优势,这就是我们多年来形成了案源思维的原因。案源思维也不无可厚非啊,这多年来形成的,所以案源思维下特别容易成就知名大律师,田文昌大律师,也是我老师,我跟他合作过,写过《刑事辩护的中国经验》,中国刑辩第一人,一听田文昌,那家伙就跟中国第一名一样,品牌,是吧?这就是品牌,田老师也是靠多年的奋斗,可以说是无愧于他的这种第一人的声誉、个人品牌。二、主动权在你手里,你进退有余,伸缩有余,加上我们国家目前这样一种辩护的收费方式是先交钱再办事,我的天啊,50万100万交过来,我才给你干活,你占有绝对权。所以刑辩律师这种案源思维是你多年来养成的习惯,跟你打交道的往往是自然人,你居高临下。相反,合规业务是客户思维,什么叫客户思维呢?你得通过三个方面让客户信任你:一你有专业水平,得有这个专业水平,没有金刚钻,别揽瓷器活,名气再大也没用,我要的是你的专业水平。二你得有相关的经验,以前你没处理过这种事情怎么行?我一个大数据公司要做数据保护合规了,你有没有数据保护的合规经验?你懂不懂合规保护?你的团队里边有没有数据保护的专家?可能要这个。三由于客户是企业,所以企业要的是效果,我可不在乎你的知名度,你能给我什么效果? 

     记住我一句话,客户思维是一种平等的交易思维,市场经济中的平等思维在客户思维上体现的淋漓尽致。我给你付一份报酬,你给我什么样的服务?你能给我做到什么程度?你是帮我打造合规计划啊,你给我做一个尽调啊,你还是给我做内部调查啊,还是给我化解风险啊?你得给我一个说法,你能给我提供什么样的产品,提供什么样的服务,这就跟辩护不一样了。你辩护尽可能地把责任推给公检法,他们说了算,我说了不算,我的使命在过程,结果我说了不算,这可以说。请问在合规业务当中,你说结果我一点都不管,你尽调的结果你也不管,内部调查,你至少那个报告要写好吧?那个结果要把握好吧?你的合规计划达到什么水准,你得做好吧?它有标准来衡量你的业务的水平、服务的质量,客户思维,它带有一种专业化,它带有一种平等性,它带有一种不过分强调个人的品牌,强调的是团队的精神、团队的专业化水平,否则你怎么收获客户?既然客户思维,你怎么收获客户?有这么几点,请大家仅供参考。 

     1. 树立“客户思维”,积极发展企业客户

     第一,一定要想从合规领域有所突破的话,从案源思维走向客户思维的第一步,多发展企业客户,发展企业客户不是说让你做民商事代理,做公司法律顾问,做这些你也不在行。一个真正的捷径应该是在自己的辩护业务当中,注意发展企业客户,比如给一个企业做完辩护,达到较好的效果,及时的把它发展成合规客户,这是最佳时机。我给你辩护,辩护这么好,效果也不错,你将来的风险防控你要小心了,我愿意给你做个风险防控,借机把它发展成合规客户。我就2019年注意到有五个律师给一个企业,分别给一个企业做辩护,那个企业都请这个律师做辩护完了以后,接着请你做合规律师,一个优良的辩护律师可以随时转化成合规律师,只要你有这种合规意识,只要团队里边有这种专业人才,辩护提供的优质,就可以转化成合规客户。第二,给公司高管做辩护,可以发展企业做合规的客户。高管就是企业的负责人嘛,你给个董事长、总经理辩护,效果良好,借机把它发展成合规客户。还有一个要跟公司法律顾问、公司内部的法务展开合作,这些业务,他们会有大量的客户,有总公司、有分公司、有母公司、有子公司、有第三方,有的第三方会有几百家,这么多的公司客户,可以联手。我注意到尤其从去年以来,有好几个做刑辩律师的,他接触不了企业怎么办呢?他同学朋友里边有大量的在公司做法律顾问的、公司法务的、做民商事律师的,他们的客户有这方面合规的需求,请我们刑辩律师介入,开展了合规业务,效果非常好。总之可以从诉讼业务的边缘地带入手,发展一批企业客户,这是第一点,树立客户思维,积极发展企业客户。

     2. 整合资源,加强团队建设

    第二,整合资源,加强团队建设。刚才讲了,一个刑辩律师只做刑事辩护,说实在话,可以以个人的金字招牌、单打独斗,没有问题。当然我也承认现在越来越复杂的案件,光靠个人的力量是不够的,需要有个团队。合规团队尤其需要建立团队,它需要多方面的专业知识。在建立团队方面,合规业务需要两个团队,注意建立:一、团队内部要有懂民商事业务的律师,要有懂行政代理的律师,要有刑事律师,要有懂公司业务的律师,你给医疗企业做合规,得懂医疗,不懂医疗,根本没法介入。你说的全是外行话,你怎么搞经营啊?怎么防止风险啊?怎么管控它的管理?得懂医疗、得懂管理,所以这里边团队里边得有这样的人才的分布。二、我高度赞赏有些律师事务所,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法院、行政监管部门、退休或离职的专业人才,吸引到本律师事务所,一个好的合规团队里边,要有公安的人,特别是经侦的,刑警的也不错,预审的也还可以,法制的也凑合,公安的资深专业警官、检察院的检察官、法院的法官、行政监管部门的行政官员尤其重要,也是为很多律师所忽略的。我在证监会工作过,我在什么什么市场监管部门工作过,原来工商局工作过,我原来是税务局工作过,太好了,黄金般的经历,拉入合规团队,这是解决行政违规和犯罪界限的最佳人才,所以有了公安、检察、法院、行政监管部门的专业人士介入,你就能了解行政监管部门的思维方式,了解公安的思维方式,检察院、法院的思维方式,真正的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你那个打掉的构成要件你才能有根据,即使将来做辩护,你也知道他有罪无罪的原因是什么?合规跟无罪的关联性在哪里?这都是非常好的一个人才的队伍建设。这是第二点,整合资源,加强团队建设,真的得有一套合规的专业团队。

     3. 律师具有专业的知识储备

     第三,律师应该具备专业的知识储备。我这里点到为止,时间关系,合规业务是一个综合的业务,跨部门法的业务。合规本身是个公司治理方式,涉及到经济法、企业法、公司法,公司治理的核心,所有权经营权的关系,大股东和小股东的关系,你不懂公司法,你怎么做?董事会、监事会、CEO、CFO、CCO他们之间的关系,涉及到公司治理,它又涉及到行政监管。在证券领域、在反不正当竞争领域、在反垄断领域、反洗钱领域、在大数据合规领域都有行政监管,你懂行政监管法律,什么叫行政和解?什么叫行政复议?什么叫行政诉讼?什么叫和解?是吧?接下来刑法要懂,行政违规转化成刑法,刑诉法得懂,立案的标准,大家看这些知识得串起来,概括起来,一定要把民法、行政法、刑法打破它的界限,树立法律秩序统一性的原理,要掌握法律秩序统一性的原理。很多案件是从民商事问题转化成行政问题,又转化成犯罪问题,这是一个阶梯,又叫构成要件层次性理论。这里边有两个公式要注意,我这里点到为止,民事不法加特定构成要件等于特定犯罪,行政不法行为加特定构成要件等于犯罪,找出常见的罪名的特定构成要件,用民事违法转化成犯罪的特定构成条件是什么?用行政违法转化成犯罪的特定构成要件是什么?你将来消灭构成要件就是要主要消灭这个特定构成要件,即使做辩护,你也得打掉这个构成要件啊,这是一个知识体系啊。民事法、行政法和刑法的边界,你像大数据问题,它本身是个民法问题,是吧?我是你公司的客户,你是个公司,我是你的客户,我的信息在你那里,我们两个是一种民法关系,对吧?你给我服务,我把我的信息留在你这里,你负有义务,我们俩是一种合同,然后你违反国家监管法律,你把我的信息给泄露了,给出卖了,或者你非法获取我的信息了,这违反了国家监管法律,违反了网络安全法、行政法,如果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数量上、情节上程度构成犯罪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或者非法侵入计算机系统罪了,你看它有什么大的边界呢?法律秩序是统一的,只是他的犯罪构成要件有一个层次性,要找出那个特定构成要件来。

     接下来还有一种知识储备要有,叫特定领域的法律知识。我们现在有一个概念叫领域法学,我觉得概念可以借用过来,要专门研究以下几个领域,它其实有专门的一套法律体系,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反洗钱法律体系、反商业贿赂法律体系、出口管制法律体系、反垄断法律体系、反不正当竞争法律体系、环境保护法律体系、金融管理法律体系,这些法律体系本身是一个独立的,它有一套体系,我们在研究一个问题的时候,比如说大数据保护合规这个业务的时候,要把跟数据有关联的法律法规都找到,它是一个专门的领域,要研究反垄断,反垄断的所有的法律法规,包括行政法、包括民法、包括刑法都要掌握,要懂特定领域的法律知识,才能懂这项业务,才能做风险防控。

     4. 把握发展企业客户的最佳时机和需求

     好,时间关系,再讲两点,第四点,一定要把握发展企业客户的最佳时机和需求。发展企业客户的最佳时机,有这么几个,跟刚才有一定的关联,我这里再强调一下,一般有三个时机,一、受到行政监管调查后,一个企业受到行政监管调查,是合规业务的一个好的时机,这个时候要能够加入进来的话,你要满足他的需求,达成行政和解,尽量达成和解,不移交公安机关,第一个时机非常重要,我们接触过的几个合规论证的案件都是这个阶段。第二个时机呢,就是企业或者高管被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后,要么被行政处罚了,要么被定罪量刑了,痛定思痛,这也是建立合规的最佳时机,刚才说过了。第三,公安机关初查阶段,应该尽快介入,避免启动立案、启动侦查程序,这里不再重复了啊,立案初查阶段,没有立案之前。最后一个,企业出现危机的时候,也是合规业务启动的好的时机。比如企业的高管和员工配合调查,工商找你,证监会找你,所有部门找你谈话,政府官员被追究责任,跟你有关联的政府官员被追责了,跟你经营同类业务的企业受到执法调查了,或者企业的高管被限制出境了,以上都叫危机即将来临,这是做合规的时机。你即使发展了那个企业客户,也要把握好这个时机,时机稍纵即逝,过了这个黄金救援期,一旦被立案,恐怕黄金时机就过去了。好,这是一个。

      5. 一定要有风险防范意识

     最后一点,一定要有风险防范意识。我们做合规本身是给别人提供法律、帮助的,防范别人的风险是我们的这项业务的灵魂,但是千万要注意,我们在给别人提供法律风险防控的同时,一定要防范自身的法律风险,这个再怎么强调也不过分。我们有两家律师事务所,最近由于给别人提供合规业务,走火入魔,走在合法与不合法的边界上,都出现了危机。比如在立案之前,给企业员工、高管培训,帮助企业员工、高管如何对付侦查人员,这个后来被披露以后,当地有关部门认为这是在教有关的企业的和高管进行反侦查活动。这个律师事务所差一点出问题。还有的律师在立案后还搞合规,公安机关都明明立案了,都开始侦查活动了,你搞什么合规,这时候是辩护活动。这种所谓的合规风险的防控,不就是所谓的危机处理、公关处理吗?这种公关处理、危机处理,稍不留神就滑向帮助他毁灭伪造证据、包庇、建立攻守同盟,这些都可能把帽子戴在你头上。所以我认为我们应该有风险防控意识。公安机关已立案,强制措施已采取,我们的合规业务本身就结束了,这是我刚才讲的一条分水岭,立案是一条分水岭,我们的合规止步于立案,以后就是辩护的空间了。第二个,绝对不允许在立案后侦查阶段展开所谓的风险防控。当然你以前做过的合规管理体系,可以拿来论证企业没有责任,分割企业和员工的责任,分割企业与第三方的责任,这是没问题,但你这个时候再进行所谓的危机处理、公关处理,这都是踩在非常危险的边缘,很容易出问题。还有一点,绝对不能从事以下行为,它们在任何国家都是违法行为、犯罪行为:一、不能毁灭、伪造、藏匿证据。二、不得唆使员工作伪证,建立攻守同盟,教他怎么说,绝对不允许。第三,绝对不允许帮助企业制定应对侦查的方案,你整个应对侦查的方案,一旦披露,你这就是构成违法,甚至构成犯罪。所以合规业务它的本质就是在风险爆发前的防范和控制,核心在这里,所以这是今天给大家讲的重点是放在了合规业务的五大板块。最后又讲了讲拓展合规业务的五个设想,仅供参考。

     我今天讲课讲到这里,讲的有些观点,纯属个人的一家之言,仅供参考。我就注意到我们有些律师问,老师,你这东西不可操作,你这些东西哪来的?你这些东西不一定适合我。所谓师傅领进门,修行在个人,我已经把我所能知道的、把我所交往过的所有的做合规的朋友的经验都奉献给大家。怎么用?如何用?用多少?用到什么程度?每个人都根据本地的情况进行探索。所以我们这些东西也不纯粹是空穴来风,也不纯粹是书斋里边想出来的,有一定的理论根据,有一定的经验基础,也被别人试验过,但不一定适用于每个人,也不一定适用于每个律师事务所,更不一定适用于每个城市。大家怎么说呢,如果今天三个小时的课程有十五分钟二十分钟的课内容能打动你、启发你,就很好了。两句话:一、有合规业务的意识,遇到这种客户,想着有合规这个业务。二、能够有从案源思维转向客户思维。三、如果再加一点的话,知道合规业务的ABC那五大板块,合规计划的打造、尽职调查、内部调查、执法调查的应对、还有跟辩护的衔接。如果这五个板块在内心已经形成确信,坦率的说,你的业务将会得到长足的进步。谢谢各位。 

                                 (共44000字)




2020年3月30日 18:49